《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7.2.7 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30A。规范中所说的组合灯具到底是什么灯具,大家讨论一下。
7.2.7 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30A。
规范中所说的组合灯具到底是什么灯具,大家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