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过期贴的通知
qin.jq
qin.jq Lv.11
2012年08月20日 11:57:55
来自于工地图片
只看楼主

为保持论坛更新,现决定对2009年及以前发布的主题予以逐步关闭,网友可以搜索、查找、下载关心的论题和资料,但无法发言讨论。如果网友认为某一论题值得探讨,可以发布新帖,新帖中索引被关闭主题。请广大网友理解,配合,不要在挖坟了……

为保持论坛更新,现决定对2009年及以前发布的主题予以逐步关闭,网友可以搜索、查找、下载关心的论题和资料,但无法发言讨论。如果网友认为某一论题值得探讨,可以发布新帖,新帖中索引被关闭主题。
请广大网友理解,配合,不要在挖坟了……
免费打赏
shigong2009
2012年08月26日 11:17:18
2楼
请广大网友积极配合,谢谢!共建结构板块
回复
潇洒哥丶
2012年08月26日 14:51:26
3楼
踏铁有痕 辛苦啦 论坛的功能都是逐渐完善当中的 大家要支持噢!
回复
vickywangyanchun
2012年09月13日 13:32:41
4楼
各位区管版主辛苦了呢,有你们在真好
回复
qunivan
2012年09月23日 10:46:41
5楼
怪不得看不到以前的帖子嘞...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