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第7.3.3条:~~;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此处的室外消防总用水量包括室外管道供应一部分,外加水池贮存的一部分;相当于一路水源,也即满足要求。而规范第7.3.1条: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此要求的是必须两路水源,且都满足总用水量要求。这两条规范是否有矛盾?是否对只有一条市政水源时,要求放宽了?(
高规第7.3.3条:~~;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
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此处的室外消防总用水量包括室外管道供应一部分,外加水池贮存的一部分;相当于一路水源,也即满足要求。而规范第7.3.1条: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此要求的是必须两路水源,且都满足总用水量要求。这两条规范是否有矛盾?是否对只有一条市政水源时,要求放宽了?(
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如何理解?从规范第7.3.2条理解,市政只有一路应算在里面的)。
2楼
7.3.1 满足两路、满足水量。
7.3.2须设水池
1条:水量不足
2条:两路不足
7.3.3 水池水量问题。一般保守考虑,存储室内外消防水总量。不考虑什么不足啊,补水啊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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