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库,裙楼一至四层为商业建筑,裙楼建筑高度小于24米,五层至二十八层为一梯四户住宅。请问该建筑物是商住楼还是综合楼?审核时定性为综合楼,而消防审批时为商住楼。按照《高规》第7.3.3条,如为商住楼,其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如为综合楼,其火灾延续时间则为3小时。
一建筑物,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库,裙楼一至四层为商业建筑,裙楼建筑高度小于24米,五层至二十八层为一梯四户住宅。请问该建筑物是商住楼还是综合楼?审核时定性为综合楼,而消防审批时为商住楼。按照《高规》第7.3.3条,如为商住楼,其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如为综合楼,其火灾延续时间则为3小时。
22楼
和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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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综合楼"是指"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商住楼"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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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二楼已经明确讨论的前提了,说什么都没有意义。取决于1~4F的功能,原因参看23楼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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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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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综合楼"是指"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商住楼"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只能说规范编写者的语文水平不过关,商住楼也是公共建筑,具备两种用途,按规范字面解释应属于综合楼的一种,而不是与综合楼并列的一类建筑。但显然不能这么理解,我认为综合楼应是“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及“两种非居住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而商住楼的底部应明确为商业营业厅,且管理和用途上应一致,如一层为商业营业厅,二层为非营业厅式的商业用房,则应理解为综合楼。
故楼主所提案例,我认为在未明确1~4F的具体功能情况下定性为综合楼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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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楼上滴 很聪明 呵呵 佩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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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十分肯定,应该是商住楼,我都做了很多这样的了,看清楚高规后面的条文解释就可以了,不过仔细理解每个字句和标点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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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商住楼,综合楼如包含住宅,则还应有若干层做其他用。当然,如果1层为商场、二层为超市,三层为餐饮,四层为洗浴这种情况算不算综合楼还有争议,建议按照综合楼处理,方便业主以后变更房屋用途,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又有谁能说清哪一层在什么时候会做什么用呢,还是留点余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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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应为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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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应该为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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