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的问题请教
tfigyguf1396
2012年05月31日 15:22:48
来自于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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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汽车库排烟设计的问题上海名品城一期高层(住宅)建筑地下汽车库的排烟设计,现存在很多争议,地下汽车库-12.55m全部联通,层高为4.5m,上层为商场-8.05m,再往上为16幢住宅建筑,其中14幢为30-32层,2幢为4层,排烟形式原上海同济院设计采用诱导风机加排烟风机加补风机系统,排烟、补风风机设在本层风机房内。经集团内部设计部更改为取消诱导风机,原排烟风管伸长,直接用排烟风管布置到车库上方各点,原排烟风机2台改为1台,风量改小。

关于地下汽车库排烟设计的问题
上海名品城一期高层(住宅)建筑地下汽车库的排烟设计,现存在很多争议,地下汽车库-12.55m全部联通,层高为4.5m,上层为商场-8.05m,再往上为16幢住宅建筑,其中14幢为30-32层,2幢为4层,排烟形式原上海同济院设计采用诱导风机加排烟风机加补风机系统,排烟、补风风机设在本层风机房内。经集团内部设计部更改为取消诱导风机,原排烟风管伸长,直接用排烟风管布置到车库上方各点,原排烟风机2台改为1台,风量改小。
设计意图为节约建造成本。
目前防火分区的排烟风量设计:
分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防火分区 面积/㎡ 3767 4000 2700 4000 4000 4000 4000 2360 3630 3730 4000 3820 3470
排烟风量m3 47659 50574 31459 58484 54099 53310 54000 32772 64000 64000 44614 54000 41935
补风风量m3 44000 自然补风 32000 52000 52000 自然补风  自然补风  75600 39600 39600 自然补风  52000 44000
车库共分13个防火分区,最大为4000㎡,一个防火分区分为2个防烟分区,一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排烟系统,担负二个防烟分区的排烟负荷。
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中10.4.5条表中,机械排烟系统的最小排烟量规定,担负2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应按最大的防烟分区面积确定120m3/h/㎡规定,及第10.4.8中还规定排烟量应考虑加10%-20%的漏风量。显然不符合规定。
还有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中第4.2.3.4条规定,设有喷淋的大空间办公室、汽车库,其排烟量可按6次/h换气计算且应不小于30000 m3/h,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2%的排烟窗。此条为强制性规定。未明确层高的设置,但明确为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97)第34.8.2.2条也明确规定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挡烟垂壁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4.1.6.2条,挡烟垂壁或梁的下垂高度应由计算确定,且应满足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最小的清晰高度应由及公式5.2.1计算确定。此部份尚未确定及施工。
最小的清晰高度应按以下公式计算:Hq=1.6+0.1H
式中: Hq—最小清晰高度(m)
H—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
Hq=1.6+0.1×4.15=2.15m
层高4.5m,楼板下平面4.15m,梁底3.9m。
目前设计的风量仅能满足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风量,二个防烟分区同时着火是否能满足所需的排烟量,看法各不相同。
补风风量的确定应在排烟风量确定后落实,现补风量存在不合理状况。
排烟系统控制:一个防火分区划分二个防烟分区,排烟风管的支管上安装电动控制阀,未设能自动关闭的防火机构,不符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97)中34.8.2.5条规定;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外墙排烟防雨百叶风口的设置:
防雨百叶风口有效截面积系统为0.6588 加防虫网风阻,系数按0.5计算。
根据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5.2.4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的进风口部风速宜取1.0~4.0m/s,排风口部风速宜取1.5~4.0m/s。
设定防雨百叶风口有效截面积系统为0.5,风速为4.0m/s。
地下车库排烟风管从接至-8.05m结构竖井,出外墙排出,-8.05m处是临街商铺,按照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4.2.1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4.2.2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朝向人员活动区域时,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2.5m;
原定方案为在-8.05m临街商铺出外墙,且考虑到截面积不够大,集团领导提出做成落地式防雨百叶风口,不符合规范规定,方案尚未确定。另方案排烟竖井通往-4.05m临街商铺二层出外墙,虽能满足规范规定,但需占用商铺二层面积,但集团领导不同意。
有的排烟风口及补风风口设在大平台绿化地带,天窗及采光井上,尚未看到正式图纸下发。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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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zxl
2012年06月01日 09:48:51
2楼
我认为应该按“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97)第34.8.2.2条也明确规定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进行设计。不设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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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ke_01
2012年06月01日 10:21:55
3楼
正式蓝图未下发,讨论人家前期的想法或结果有何意义?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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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qiying918
2012年06月01日 16:03:35
4楼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97)第34.8.2.2条也明确规定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防烟分区的最大面积不超过2000㎡,其他的只要不违反强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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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yi1970
2012年06月03日 22:57:32
5楼
地下汽车库-12.55m全部联通,层高为4.5m,上层为商场-8.05m.-----商场与汽车库有无联通的中庭? 若有还要考虑高度超过12m的中庭的排烟。

没有图纸,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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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chaoyhl
2012年06月14日 15:20:08
6楼
个人认为排烟量不满足要求,排烟系统应按防烟分区设置,各防烟分区的排烟量按6次/h计算。补风按防火分区设置,补风量不小于防火分区排烟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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