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混结构大梁下,当加垫块也不能满足砌体局部承载力的要求时,是否可以增添构造柱来满足?若是可以的话,构造柱应该怎么处理?是按构造要求,还是通过计算确定?再者,这种构造柱的基础是否需要特殊处理?有好多的疑问,情高手不吝赐教啊。。
砖混结构大梁下,当加垫块也不能满足砌体局部承载力的要求时,是否可以增添构造柱来满足?
若是可以的话,构造柱应该怎么处理?是按构造要求,还是通过计算确定?再者,这种构造柱的
基础是否需要特殊处理?有好多的疑问,情高手不吝赐教啊。。
2楼
在 PKPM中加构造柱的部位 是不考虑局部承压的。因为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比砖要高的多 ,所以想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架构造柱完成,因为砖混中的大量都是剪纸的 ,所以构造柱只要满足构造要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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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楼恐怕不对吧,当梁跨度大时必须考虑支座弯矩,所以柱子不能按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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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加墙厚吧,唉我自已都不满意,还是请高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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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只加构造柱,对于局部抗压应应该可以,但是大跨梁总是有弯距的,构造柱恐怕不能满足。还是加一大点截面的柱,按铰接,不形成框架。基础也要单独作一下,或独基,或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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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梁安铰接考虑,局部承压应该容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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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砖混结构大梁下,当加垫块也不能满足砌体局部承载力的要求时,是否可以增添构造柱来满足? 构造柱按什么要求来算,基础是否独立,阐述这个问题清楚者有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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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按照现行规范,即使设置构造柱,砖混结构大梁下应该设置梁垫,PKPM只是辅助设计软件,不能作为依据。但是这个问题确实令设计人员比较困惑,构造柱对局部承压无疑有很大有利作用,但是我们是考虑砌体承压,而不是由柱承受压力,在砌体结构设计中,我们只是考虑了构造柱对砌体的约束作用砌体抗压抗剪承载力提高,并且大幅度提高了砌体的延性,在构造柱上的集中力也是由砌体构件向下传递并进行设计计算的,因此很大的集中力全部由构造柱承担压力以及局部压力不合理甚至不安全,而构造柱对局部承压到底有多大作用缺乏深入研究,这方面的资料也比较少,但愿在下次规范修订里能够见到。目前还是按照保守做法,仍然按要求设置梁垫、不考虑构造柱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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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本人意见应加设构造柱只是最有利的做法!理论上构造住并不承受上部轴力而是与圈梁等一起
加强结构整体性 提高其整体抗震能力!
在大梁下设垫块不满足需要时应设置构造柱!可根据需要加大柱截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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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本人意见应加设构造柱只是最有利的做法!理论上构造住并不承受上部轴力而是与圈梁等一起
加强结构整体性 提高其整体抗震能力!
在大梁下设垫块不满足需要时应设置构造柱!可根据需要加大柱截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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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觉得加大构造柱使受力更不明确,计算模式有些模棱两可,而且当梁受力很大时,加大的构造柱肯定承受一定的竖向荷载,在做基础时,受力也比较复杂,总感觉有些象是内框架,这种做法显然有些不妥。请各位高手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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