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引下线等条文的疑问
设计工人
2012年05月23日 08:20:33
来自于防雷减灾
只看楼主

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涉及利用建筑物钢筋作防雷引下线的条款有下列三条,以下是条文原文。4.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涉及利用建筑物钢筋作防雷引下线的条款有下列三条,以下是条文原文。
4.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4.4.5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以及当建筑物为多层建筑,其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有钢筋且周围除保安人员巡逻外通常无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4.3.5 条第2款、第3款、第6款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8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距。

问题1:
对比4.3.5条(针对二类防雷建筑物)与4.4.5条(针对三类防雷建筑物),4.3.5条“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而4.4.5条“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没有提出“和接地装置”,是疏忽还是不能?
问题2:
4.3.5条及4.4.5条提出“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没有对钢结构建筑能否利用钢柱作引下线做出说明。
问题3
5.3.8条“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距。”
在这里我们始终没有读出“若利用建筑物钢构件或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必须利用全部的钢构件或钢筋”,或“利用建筑物部分钢构件或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必须设专设引下线”,或“利用建筑物部分钢构件或钢筋作为引下线时,自然引下线(特别注意:不是专设引下线)的间距小于多少米”这样的结论。
问题4
在4.3.3条、4.4.3条始终没能告诉我们什么情况下应设专设引下线,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设专设引下线。
问题5 利用建筑物钢构件或钢筋作为引下线,屋面不利用建筑物钢构件或钢筋而明敷防雷接闪装置时该如何连接?
在钢结构或框架混凝土建筑中毕竟柱子的数量有限,可以要求每个柱子的钢筋均与明敷防雷接闪装置相连,但在剪力墙混凝土建筑中可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有无数根,如果让每根竖向钢筋均作引下线,怎么去与明敷防雷接闪装置连接?规范没有给出答案。
will2080
2012年05月25日 16:25:55
2楼
楼主比较细心,但也比较较真儿,其实都不算问题
问题1:
表述方式不一样,编写的人没那么严谨罢了,不影响什么
问题2:
不可能面面俱到
问题3:
自然引下线,条件满足或超过专设引下线就行
问题4:
其他地方会提到,多少号的钢筋等等,不再赘述
问题5:
引下线的位置做焊接联接(平面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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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f840908
2012年05月25日 17:11:37
3楼
本人初学者,也有楼主类似的疑问:二三类防雷的专设引下线是否一定要做,并且不能少于规定数量的吗?还是在说满足一些条件后就可以不做专设引下线,而只利用自然引下线就能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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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腚
2012年05月28日 08:40:21
4楼
满足一些条件后就可以不做专设引下线,而只利用自然引下线就能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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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secom
2012年05月28日 17:09:32
5楼
二三类防雷的专设引下线是否一定要做 视频防雷器方面的资料哪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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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an80
2012年05月28日 20:28:01
6楼
问题1:
你看4.3.5的第2条,提到了什么情况下宜利用基础中的钢筋做接地装置。
问题2:
请见5.3.5“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
问题3:
我确实也没看出该条文有这个意思。我感觉,按新规的要求,只要是从基础接地装置引上来的柱子,每根柱筋都可以算做是引下线。
问题4 :
这个真没有。只是5.3.4提到“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面明敷……”,我理解是对建筑物外观要求高的可以不设或暗敷,或者利用柱内钢筋做引下线。
问题5:
从柱筋引下线直接焊接出屋面足够长度,与接闪器焊接即可啊。

规范也不是面面俱到的,只要不违反强条和安全,灵活掌握吧。
有不对的,请大家指正,谢谢。

[ 本帖最后由 wangyan80 于 2012-5-28 2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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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f840908
2012年05月29日 09:25:34
7楼
对于 5.3.8条,我有个想法不知道对不对。打个比方,有一座72m*20m的办公楼,砖混结构,三类防雷,其钢筋及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GB50057中利用柱内钢筋做引下线的规定,那么我可不可以只利用办公楼四角的柱子内的钢筋做引下线,而不必考虑三类防雷中对于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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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x034100428
2012年05月30日 14:30:18
8楼
在《建筑电气》2012第一期中有对防雷规范主编人的采访,里面的解释应该可以帮到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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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x034100428
2012年05月30日 14:34:59
9楼
这个里面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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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azy
2012年05月30日 17:22:40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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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chen9408
2012年08月08日 17:27:15
11楼
非常感谢林老释疑,最近几个工程审图和防雷所均提出引下线的问题...............

让人非常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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