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度大于90m的,8、9度单层钢结构厂房柱间支撑的布置,08版《抗规》中指明在1/3区间设置2道下柱支撑,但是2010版《抗规》中说法改为:“应在厂房单元1/3区段内各布置一道下柱支撑”,那是否是说,新《抗规》要求布置3道下柱支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大家多多指教。
谢谢。
关于长度大于90m的,8、9度单层钢结构厂房柱间支撑的布置,08版《抗规》中指明在1/3区间设置2道下柱支撑,但是2010版《抗规》中说法改为:“应在厂房单元1/3区段内各布置一道下柱支撑”,那是否是说,新《抗规》要求布置3道下柱支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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