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同仁:承包商在我公司承建厂房土建施工工程或设备改造工程时使用我们公司的电源,这样对供电局而言是属于临时用电吗?供电局认为我们公司改变了用电性质并收取了承包商一定的电费差价,但我始终没有找到这方面的法律条款依据,烦请各位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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