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场地第2题要求正确摆放拟建建筑的位置,拟建建筑底下有2层商场,那么到底该算是住宅还是商住楼?我觉得按照下面的规定应算住宅性质,那么住宅10层以下按多层标准执行。若按商住楼就划归公共建筑防火标准(>24米)算高层规范,那么整栋建筑都按高层规范执行吧。但我了解的2005标准答案是:裙房执行多规,住宅执行高规防火规范。实在太混乱了,这是为啥呢?实在搞不懂,请教高人指点! 1)先说一下住宅和商住楼的概念:
1)先说一下住宅和商住楼的概念:
商住楼:高规2.0.8 底层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在 表3.0.1中将商住楼归为公共建筑这一栏里。
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规范》2.0.1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0016--2006中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规定:2.0.17 商业网点是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 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 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
[ 本帖最后由 summerxxtt 于 2012-4-25 10:2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