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个剪重比的问题,请教一下,如果有一栋34层的纯剪力墙高层住宅,第一周期为Y向2.5秒,在6度区Ⅳ类场地下Y向计算得到的底部剪重比为1.09%,其余条件都相同Ⅲ类场地下Y向剪重比0.8%,Ⅱ类场地下为0.71%,Ⅰ0类场地为0.62%。 疑问来了,按照新抗规,剪重比略小于规范,则可每层乘以调整系数来处理,否则就要重新调整结构布置,增加刚度。难道Ⅳ类场地下可行的结构方案到了Ⅰ0类场地就不可行了,感觉这里面有悖论。望各位大侠能给答答疑,感谢!!
碰到个剪重比的问题,请教一下,如果有一栋34层的纯剪力墙高层住宅,第一周期为Y向2.5秒,在6度区Ⅳ类场地下Y向计算得到的底部剪重比为1.09%,其余条件都相同Ⅲ类场地下Y向剪重比0.8%,Ⅱ类场地下为0.71%,Ⅰ0类场地为0.62%。 疑问来了,按照新抗规,剪重比略小于规范,则可每层乘以调整系数来处理,否则就要重新调整结构布置,增加刚度。难道Ⅳ类场地下可行的结构方案到了Ⅰ0类场地就不可行了,感觉这里面有悖论。望各位大侠能给答答疑,感谢!!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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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定性判断,你说的问题是存在的。场地类型越好,场地特征周期约小,对于高层建筑,地震作用就越小。本来这是好事,但是却产生剪重比太小的问题。我想剪重比这个问题与现在计算手段还没完全完善有关,我也觉得通过增大结构刚度的方法来满足剪重比这个方法是有些奇怪,可是规范这样要求就只能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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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个东西是有点古怪,楼主学习很深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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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特别是岩石地区,比如重庆,I0类场地计算出来的地震剪力太小了,满足不了减重比,并不能说明结构布置有问题,即使结构平面布置很合理,剪力墙布置得很多了,但是就因为场地类别为I0类,剪重比依然满足不了规范要求,规范控制剪重比的初衷是让结构应具备一定的抗剪能力,这种情况并不是结构抗剪能力不行,是因为“计算出来的地震剪力”太小了,说白了是用规范的计算方法去衡量结构的抗剪能力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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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剪重比有的时候就是很难调的过去 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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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各位大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这个确实会存在,如果现实情况碰到了,该如何去解决呢?就是在现有的规范框架下来解决这个问题。难道真的还要去增加结构刚度,来满足规范的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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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zw97 于 2012-4-19 0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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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个看审图人员意思了,其实加强刚度也没什么不好,按规范办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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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这应该不是这么说的,剪重比的概念搞清楚,剪重比不符合要求,就是结构布置和材料选择上有问题,刚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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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我赞同地下室和十楼的说法。
规范条文说明大概解释了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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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可能是场地太好 特征周期太小 以至于结构的自振周期比特征周期还大 地震反映谱取到了下降段 导致地震作用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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