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条电源由室外引入的总配电箱中未安装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不符合GB50057-2010第4.3.8条之4款规定。此条规范确实明确规范,我也没啥好说的,只是手上的浪涌样本没有一个是I级试验的产品,大家有没有什么产品推荐2.强标防雷引下线仅利用四周一部分柱子主钢筋,且未设计专设引下线,不能满足GB50057-2010第5.3.8条柱子均作引下线的要求。此条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合理,我理解审图的意思是要么所有柱子都要利用,要么就要设专用引下线,请问大家现在怎么做引下的,我还是老样子,三类防雷,引下线间距满足不超25M
1.强条
电源由室外引入的总配电箱中未安装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不符合GB50057-2010第4.3.8条之4款规定。
此条规范确实明确规范,我也没啥好说的,只是手上的浪涌样本没有一个是I级试验的产品,大家有没有什么产品推荐
2.强标
防雷引下线仅利用四周一部分柱子主钢筋,且未设计专设引下线,不能满足GB50057-2010第5.3.8条柱子均作引下线的要求。
此条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合理,我理解审图的意思是要么所有柱子都要利用,要么就要设专用引下线,请问大家现在怎么做引下的,我还是老样子,三类防雷,引下线间距满足不超25M
22楼
回复楼上:你要改成专设引下线,最好暗敷,不要明设,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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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19#说的很好,当你不设专用引下线的时候,强条也就用不上了,但你利用建筑物内钢筋时,间距要求当然要满足。如果每根柱子都当引下了来用,间距一定满足;如果不是每根柱子都当引下来用,有引下线的柱子一定要满足间距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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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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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那么不设专设引下线时,建筑物内部的柱子也要作为引下线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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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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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第一条提的对 第二条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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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问题一:
按照我的理解,采用避雷带接闪的话,每根防雷引下线都应与避雷带直接连接。此时利用柱筋作为引下线时,柱筋与接闪器是不可能直接连接的,必须用通过一小段扁钢或圆钢连接。那按5.3.8条要求,全部柱子作为引下线,是不是每根柱子都要用单独用一段扁钢或圆钢和避雷带连一下?
问题二:
如采用老的防雷做法和画法,利用局部柱子作为引下,柱子间距符合要求。此时每处引下线处柱筋通过一小段扁钢或圆钢与接闪器连接。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这“一小段扁钢或圆钢”理解为专设引下线。而所有的柱子钢筋和基础钢筋都是通过梁、板钢筋连成通路的,而且这种自然的绑扎连法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事实是不管你在图纸画不画引下线,全部柱子其实已满足引下线功能。这样理解是否可满足5.3.8条要求(全部柱子作为引下线)?即接闪器通过专设引下线(一小段扁钢或圆钢)与全部柱子连接,全部柱子作为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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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第二条简直是胡扯蛋,不理解规范,让他给出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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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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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学习了,谢谢各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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