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规范写明当为一类车库时应使用泡沫灭火,而北方车库由于温度又应使用预作用系统,当为一类车库时是否应该泡沫预作用连用呢; 另外,人防配电室是否一定要设置气体或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呢。 请大家发表下看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