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对下面这2种观点发表一下看法:高规如是说:高位消防的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因此,我个人认为水箱的有效容量应按照计算(10min室内消防流量),如果大于如上数值,还应按照计算结果定容积;如果小于如上数值,应取如上数值。还有人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超过规范中规定的数值,也按照规范中的数值来确定水箱容积,足够。
高规如是说:高位消防的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因此,我个人认为水箱的有效容量应按照计算(10min室内消防流量),如果大于如上数值,还应按照计算结果定容积;如果小于如上数值,应取如上数值。
还有人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超过规范中规定的数值,也按照规范中的数值来确定水箱容积,足够。
请各位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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