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平栏杆的一点问题
shanshizhen
2006年08月24日 12:48:52
来自于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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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建筑技术措施 中提到栏杆水平段超过0.5米的,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且下部0.5米之内有可踏部位的要从可踏部位起算,但是住宅阳台栏杆下部有0.1米不应留空之规定,在很多施工图中都是从阳台板面算到栏杆顶的,阳台栏杆下部0.1米的挡水应该也是可踏部位,但如果加上0.1米,阳台栏杆高度不是有1.15米了吗?请教各位高手这0.1米到底算不算可踏部位??????

2003建筑技术措施 中提到栏杆水平段超过0.5米的,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且下部0.5米之内有可踏部位的要从可踏部位起算,但是住宅阳台栏杆下部有0.1米不应留空之规定,在很多施工图中都是从阳台板面算到栏杆顶的,
阳台栏杆下部0.1米的挡水应该也是可踏部位,但如果加上0.1米,阳台栏杆高度不是有1.15米了吗?请教各位高手这0.1米到底算不算可踏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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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f520
2006年09月02日 17:29:30
2楼
这0.1M是不算可踏面的
室内高于450mm的才算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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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yzf001
2007年03月26日 08:12:24
3楼

晕哦!小于等于450,而且宽度大于等于220才算可踏面,详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其条文说明,里面解释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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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qln-2006
2007年03月26日 16:06:32
4楼
小于等于450,而且宽度大于等于220才算可踏面,而且是从栏杆外算。详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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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t_nill
2008年06月04日 17:35:10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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