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高层建筑相连的7层住宅其消防是否也应按高层设计?
mmlinfeng
mmlinfeng Lv.2
2006年08月19日 17:41:07
只看楼主

高层建筑为16层住宅,7层住宅与其相连(见下面贴图),两栋楼之间有间墙完全分开而不相通,两栋楼底下是一层地下室车库,16层住宅楼梯直下地下室,而7层住宅楼梯不下地下室因此与地下室也不连通。想请教一下各位同行高手,该7层住宅其消防是否也应按高层来设计?

高层建筑为16层住宅,7层住宅与其相连(见下面贴图),两栋楼之间有间墙完全分开而不相通,两栋楼底下是一层地下室车库,16层住宅楼梯直下地下室,而7层住宅楼梯不下地下室因此与地下室也不连通。
想请教一下各位同行高手,该7层住宅其消防是否也应按高层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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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6年08月19日 17:59:52
2楼
不需要按照高层算。
需要提醒建筑图中画圈处的窗户需要满足防火分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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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
2006年08月19日 20:19:52
3楼
此类住宅建筑,一般是难以满足高规4.2.1 条的要求的。正常情况下那个矮建筑是需要设置消火栓的


给你发个套话:

高层民用建筑与多(单)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确定 :两座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单)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单)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m。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单)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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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linfeng
2006年08月19日 20:48:26
4楼
谢谢各位!

我主要的疑问就是两栋楼根本就是相连的,更不用说达到4m的防火间距了。因此是否这种情况不能算两栋楼,只能按一栋楼考虑,这样7层那部分也是整个高层建筑中的一部分,因此也要按高层建筑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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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yh
2006年08月19日 23:12:21
5楼
消火栓与喷淋的设置是看一个防火分区来设的不是按建筑来定的, 只是按水量用量大的一个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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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yh
2006年08月19日 23:12:44
6楼
不知道是不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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