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楼
楼主乃是有心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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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我觉得
实际设计按实际配筋,留有安全储备;
已有建筑承载力校核,按计算配筋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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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按照实际配筋确实比较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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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恩 楼主的精神 很佩服 像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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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不能少于“相应方向(底板钢筋)的1/3” 你配出来的钢筋才是底板钢筋,是实际值,如果是计算值会写明的。02老规范说的也很明白:“不宜小于板中单位宽度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受力钢筋应该更没有争议吧。
这不是算了够不够的问题,而是构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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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angjunqi1980 于 2011-12-5 15: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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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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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支持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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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那对于梁呢《砼规》9.2.6条,也是按简支计算,实际支座有一定的负弯矩,这一条规范明确是“计算面积”,这个又怎么理解呢,取一米宽板宽,与一根当,在计算假定上是一样的呀,都是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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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实际配筋执行。
首先,这条规定的大标题就是构造要求,构造要求就是不管你计算值是多少,总之最后实际配得钢筋值肯定要比它大。
其次,楼主说的安全储备的问题,我的看法是计算是计算,实际工程是实际工程。计算时肯定无法模拟实际使用情况的,本人觉得支座处的最小配筋率的设置肯定有他的道理,比如说正常使用阶段的裂缝、挠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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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我也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说的不对请指正啊
应该要从概念设计上去理解规范的要求
为什么混凝土规范9.1.6条指出“板面构造钢筋,面积尚不宜小于受力方向跨中板底钢筋截面面积的1/3”?
要从大学混凝土课程“少筋梁、适筋梁、超筋梁”的受力、变形特性去理解
如果不配板面构造钢筋,则相当于少筋梁,没有考虑板面实际收到的约束,在荷载作用下很快就出现裂缝,变形增大,破坏
适筋梁,变形特征则是,随着荷载的加大,出现微裂缝,然后产生内力重分布,继续承受荷载,荷载进一步增大到极限荷载,破坏
超筋梁,因为超配了钢筋,导致开裂荷载比适筋梁大,但是因为超筋,无法产生内力重分布,直接导致脆性破坏。无法预警及采取措施,故不推荐使用
理解了这一点,就很好理解规范一定是按实际配筋来计算构造钢筋的用量,因为如果加大受力钢筋(比如按2As来配),构造钢筋的量没有跟上去的话(没配至2/3As),板面钢筋配筋量与板底钢筋承载能力不匹配,比较容易造成脆性破坏,不符合混凝土概念设计要求,故不推荐采用。
以上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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