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人更改一份图纸,其中一楼和二楼的主杆电缆按功能分都是共用的,而起初设计的消防切非都是在低压配电室。不是就地切。按照消防切非的说法:当有火灾发生时,应能切断相关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按照规范在火警时应切断相关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而我的做法是,不乱是一楼还是二楼有火警都同时切断一楼和二楼两个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从原则上我的做法并没有围反消防规范。但多切了一部分电源,请教是否还需整改图纸?
最近本人更改一份图纸,其中一楼和二楼的主杆电缆按功能分都是共用的,而起初设计的消防切非都是在低压配电室。不是就地切。按照消防切非的说法:当有火灾发生时,应能切断相关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按照规范在火警时应切断相关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而我的做法是,不乱是一楼还是二楼有火警都同时切断一楼和二楼两个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从原则上我的做法并没有围反消防规范。但多切了一部分电源,请教是否还需整改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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