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砖混结构的坡屋面怎么去计算建筑面积
beifang1999
2006年08月16日 09:21:26
只看楼主

以前没有接触低层的房子,现在投标遇到一些 砖混结构房子,好象很流行作坡屋面,但是面积计算有没有规则去处理呀!好象一般都是1.2米处起坡 ,四坡屋面,跟60年代的前苏联建筑差不多感谢!!!

以前没有接触低层的房子,现在投标遇到一些 砖混结构房子,好象很流行作坡屋面,但是面积计算有没有规则去处理呀!

好象一般都是1.2米处起坡 ,四坡屋面,跟60年代的前苏联建筑差不多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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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iyuan58
2006年08月16日 15:09:10
2楼
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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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6699
2006年08月17日 08:41:19
3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 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胡晓丽 王彭林 徐余泉 王诲宏 李艳海 白洁如 徐佩清 李学范 朱 连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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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xzp
2006年08月21日 17:19:16
4楼
好东西当然要大家一起分享!!!!
谢谢楼主的无私奉献!!!
下先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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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liangzhang
2006年08月24日 10:16:17
5楼
建设部规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不适用于预算定额中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章节.
预算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只适用于计算预算定额中的有关章节.
如果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发包承包双方如采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的形式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按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还是按建设部规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对上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不明确而又必须发生的工作内容,应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在包干单价中;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另议包干单价,避免在结算时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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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fang1999
2006年08月25日 15:41:13
6楼
哈哈 ,没有想多竟然有这么多的规定,真实豁然开朗呀,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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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wenyl
2007年03月21日 16:30:43
7楼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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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xiao
2007年05月21日 14:13:30
8楼
同意“......不适用于预算定额中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章节”!
各地的预算定额有时都会有些小的区别。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是各行各业计算建筑面积时的统一方法,但做预算时,要根据算的对象不同而取值。如:阳台在计算规范中,按一半算面积,在预算中,如果算超高费,是按一半算的,但算浇注混凝土通道时,是按全面积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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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0911
2007年06月01日 09:05:18
9楼
今天算是领教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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