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原乙类厂房为耐火等级为二类的丁戊类厂房,两层,总建筑为8000m2。改后的吊顶高度比喷淋低了好几米,不再另加设喷淋的话能通过验收么?
改造原乙类厂房为耐火等级为二类的丁戊类厂房,两层,总建筑为8000m2。
改后的吊顶高度比喷淋低了好几米,不再另加设喷淋的话能通过验收么?
2楼
应该重新安装喷头,否则无法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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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有室内消火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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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 不用设喷淋,原来乙类厂房设自动喷水也不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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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丁 戊类厂房连消火栓都不用做 更不用做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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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很奇怪的问题,二级耐火的丁戊类厂房不用做室内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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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什么都不用做的,消火栓和喷淋,规范明确的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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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 不用设喷淋,原来乙类厂房设自动喷水也不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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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于莉 发表于 2011-10-19 16:13 什么都不用做的,消火栓和喷淋,规范明确的表示的。请问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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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套规范总会吧。一条一条过。不是哪条不让设,而是哪条让设,没找到,就是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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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看看怎么样,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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