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七楼,2007年底购得。2008年5、12地震;屋面出现有漏水情况。2009年由社区直接找人给我们这个小区加固维修。屋面防水又满作了一道。2010年不漏。现在2011年8月我又回到家里发现了有漏水情况。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因为地震造成,维修时由社区直接找人动用加固维修资金对防水作了满处理,已破坏了我们原有的状况,应由社区在找当事维修人处理。找到社区时,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扣留保修金,又叫我去找开发商。再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责任不在我们,如果要处理就是有偿服务。要不然就找有关部门由他们说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我问了一下要有二到三仟元左右的造价才能处理完成。有哪位老师知道我就竟该找谁?
[ 本帖最后由 fky985046938 于 2011-10-3 14: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