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公路项目材料调差计算
tljtzqq
tljtzqq Lv.5
2011年08月09日 21:43:58
来自于路桥造价
只看楼主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市,属于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2009年6月开工,2011年8月完工; 2、合同约定的材料价差调整原则: (1)、按照《内蒙古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市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2009年第二季度市场综合价格》为材料调整的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 (2)、当期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波动幅度小于等于±10%时,由承包人(业主)自担风险,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市,属于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2009年6月开工,2011年8月完工;
2、合同约定的材料价差调整原则:
(1)、按照《内蒙古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市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2009年第二季度市场综合价格》为材料调整的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
(2)、当期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波动幅度小于等于±10%时,由承包人(业主)自担风险,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3)、当期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波动幅度大于±10%时,按施工本季度发布《**市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年第*季度市场综合价格》对超出±10%的部分进行调整。
3、目前4类材料已于今年调价工作正在进行中,合同中对地材(碎石、中粗砂、砂砾、片块石、石屑等)没有规定调整,但地材价格始终高居不下,造成原因:燃油价格上调、人工费上涨、矿产资源税增加、道路阻塞,绕路通行等,各个标段不堪负重,另外所公布各期材料价格中的水泥价格与市价(实际价格)严重不符,包括这部分在内的价差我们向业主提交该项费用调差补偿;
4、业主以项目签订合同时,未规定地材调价为由,不予补偿,水泥按照原约定补差,目前项目亏损严重,我方预变更合同条款(增加地材调价条款)或解除合同,是否可行?
希望各位对变更合同条款(增加地材调价条款)一事,根据从合同依据、国家审计、实行办法角度作出分析并予以解答,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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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159357
2011年08月10日 09:30:34
2楼
我们也遇到你们类似的问题困扰,目前国内的合同基本只对钢材、水泥、柴油进行调差,对地材、炸材、人工等上涨费用均未考虑调差,这也算是承包人的投标风险之一了吧,从合同的角度承包人很难打赢这种官司!故建议从“道义”的角度解决。
我上一个高速公路项目07年至09年,08年时的物价、人工费上涨幅度比现在还大,而合同中规定只对钢材、水泥等进行了调差,按照原合同规定,该项目1.1亿造价我公司要亏损3500万以上,后经各个标段多方努力,业主作出了让步,增加柴油调差并把材料调差幅度调整为±5%,并对人工费进行了一次性补偿,本项目业主给予材料调差及人工费一次性补偿总额2500万元,并通过适当的工程变更进行了部分补偿,最终该项目结算下来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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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mao1977
2011年08月17日 10:25:12
3楼
应该跟业主进行协商,因为业主和承包人存在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是双方都希望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差别是业主希望能控制造价而承包人需要利润(至少能够保本),因此在共同利益下,业主和承包人在工程造价方面是存在交集的,一般在造价不超概算的情况下,业主会做出一定的让步!如果承包人要解除合同,首先这就是个违约行为,业主会按照相关合同和法律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至少会动用保函,并且申请仲裁或者法院起诉,这个承包人胜算的概率可以说很小。其次业主可能会动用行政资源,造成承包人信用等级下降,那么承包人或将在该地区失去投标准入资格,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我们这里前有黑龙江华龙、后有湖南路桥。。。。。。。。。,这些企业不是说没有实力,但是在我们这个地区已经失去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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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vonta
2011年09月20日 11:13:22
4楼
概算里只考虑了三年的价格上涨,其它不考虑了,这种风险只能通过做业主工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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