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缝位置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垂直缝。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不小于1.2MPa。施工缝设置位置如下:1)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的下部。2)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3)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的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的范围内。
施工缝设置位置如下:
1)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的下部。
2)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3)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的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的范围内。
4)双向受力楼板、厚大结构、拱、拱、薄壳、水池、斗、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其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或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湿润和冲洗干净,不得积水。施工缝外宜先铺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不应留施工缝;如必须留施工缝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其他回答: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应留水平缝, 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 1)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 2)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 留置在梁托下部。 ( 3) 对于单向板, 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 4) 有主次梁的楼板, 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 5)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 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 6)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 ( 7)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 ( 8)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 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已浇筑的混凝土, 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 MPa。 ( 2)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 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 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 且不得积水。即要做到: 去掉乳皮, 微露粗砂, 表面粗糙。 ( 3) 浇筑前, 水平施工缝宜先铺上10 mm~15 mm 厚的水泥砂浆一层, 其配合比与混凝土内的砂浆成分相同。 ( 4) 混凝土应细致振捣密实, 以保证新旧混凝土的紧密结合。 ( 5) 防水混凝土结构设计, 其钢筋的布置和墙体厚度均应考虑方便施工, 易于保证施工质量。 ( 6) 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 宜少留置施工缝。当需留置施工缝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 底板、顶板不宜留施工缝, 底拱、顶拱不宜留纵向施工缝。第二, 墙体不应留垂直施工缝。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 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 mm 的墙体上。当墙体有孔洞时, 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 mm。拱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 宜留在拱( 板) 墙接缝线以下150 mm~300 mm 处, 先拱后墙的施工缝可留在起拱线处, 但必须注意加强防水措施。缝的迎水面采取外贴防水止水带, 外涂抹防水涂料和砂浆等做法。第三, 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不应留置施工缝。 ( 7) 高度大于2 m 的墙体, 宜用串筒或振动溜管下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