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6]281号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负责本地区考试命题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人事部、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任务。根据有关地区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选用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的地区,考试时间统一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请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6]281号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负责本地区考试命题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人事部、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任务。根据有关地区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选用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的地区,考试时间统一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请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06年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9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附件: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进度安排(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日
2楼
注册建造师的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建设领域内已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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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建造师的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二级建造师,可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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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建造师的定位与职责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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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建造师的注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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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注册将实行的级别和专业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特点,对项目经理的专业要求有很大不同。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就是为了适应各类工程项目对建造师专业技术的不同要求,也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建造师分为两个级别,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4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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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的关系
建造师与项目经理定位不同,但所从事的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建造师执业的覆盖面较大,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担任项目经理只是建造师执业中的一项;项目经理则限于企业内某一特定工程的项目管理。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力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岗位则是企业设定的,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者。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我国施工管理体制上一个重大的改革,对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项目经理责任制仍然要继续坚持,国发[2003]5号文是取消项目经理资质的行政审批,而不是取消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仍然是施工企业某一具体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有变化的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一项必要性条件,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但选聘哪位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则由企业决定,那是企业行为。小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不是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所以,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项目经理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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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注册建造师如何担任项目经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而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即建造师在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中行使项目经理职权。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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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大家都不关心这个问题吗?
老大 我是天津的 现在已经23号了 还是没有报名的消息
怎么回事?
。。。。。
大家知道书的问题吗? 已经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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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我们这里也没有报名的消息 !估计马上就要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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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们广东今年已经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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