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工程,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地下1层,地上32层,地上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前室设置加压送风,这个是无疑的。那么地下室的那段楼梯在首层有可开启外窗,且面积大于2平方,能不能不设置加压送风?地上前室和地下前室能不能合用一个系统加压送风?
现有一工程,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地下1层,地上32层,地上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前室设置加压送风,这个是无疑的。那么地下室的那段楼梯在首层有可开启外窗,且面积大于2平方,能不能不设置加压送风?地上前室和地下前室能不能合用一个系统加压送风?
2楼
要设,可以共用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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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首先
作为超过50米的一类公建
地上,地下都必须机械加压送风
2.地上地下可以合用系统
也可以分开设置
但是应注意
合用系统的话
33层
加压送风系统还要分段
所以建议楼梯间,地上地下分设系统
前室可以和地上的下段系统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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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地下只有1层也要设加压送风?为什么?高规8.2.1条文解释:由于利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受自然条件和建筑本身的密闭性或热压作用等因素影响较大.....也就是说主要是高度问题,那么地下室只有1层的楼梯间,对于这段楼梯间来说受上诉条件影响就比较小,为什么还要加压?规范不是说有条件要尽量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吗?求版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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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一旦采用的自然排烟方式其效果受到影响时,对整个建筑的人员将受到严重威胁。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OOm的其它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措施。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
地上地下加压送风系统最好分开设置,如若合用地下需满足风量要求。且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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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从防火角度来考虑,地下室那段楼梯为什么不能自然排烟?地下室就是地下室,管他上面是100层还是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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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同样有此疑问,请版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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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一旦采用的自然排烟方式其效果受到影响时,对整个建筑的人员将受到严重威胁。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OOm的其它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措施。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
地上地下加压送风系统最好分开设置,如若合用地下需满足风量要求。且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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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学习了!但是还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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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高规是说超过50米的不宜用自然排烟,“宜”字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有灵活性呢?跟应和必须的用词是有区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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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不考虑一些地方
按高规
高规规定:超过50米的一类公建不在楼梯间或前室可采用自然排烟的范围内
就是说此类建筑应机械加压
不管是否有外窗
此处
限制50米的条件是建筑高度,不是楼梯间高度
所以此类建筑的裙房或地下部分楼梯间即使只有几层
也应机械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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