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33页6.1.9条的“传递长度”和6.1.10条的“锚固长度”从概念上和计算上有什么区别?对于传递长度我查过:先张法构件预应力钢筋的两端,一般不设置永久性锚具,而是通过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作用来达到锚固的要求。当预应力钢筋放张时,构件端部外露处的钢筋应力由原有的预应拉力变为零,钢筋在该处的啦应变也相应变为零,钢筋将向构件内部产生内缩、滑移,但钢筋与混凝土间的粘结力将阻止钢筋内缩。经过自端部起至某一截面的长度后,钢筋内缩将完全被阻止,说明在长度范围内的粘结力之和,应正好等于钢筋中的有效预拉力。且钢筋在该长度以后的各截面将保持有效预应力。钢筋从应力为零的端部到应力为有效预应力的这一段长度,称为预应力钢筋的传递长度。
对于传递长度我查过:先张法构件预应力钢筋的两端,一般不设置永久性锚具,而是通过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作用来达到锚固的要求。当预应力钢筋放张时,构件端部外露处的钢筋应力由原有的预应拉力变为零,钢筋在该处的啦应变也相应变为零,钢筋将向构件内部产生内缩、滑移,但钢筋与混凝土间的粘结力将阻止钢筋内缩。经过自端部起至某一截面的长度后,钢筋内缩将完全被阻止,说明在长度范围内的粘结力之和,应正好等于钢筋中的有效预拉力。且钢筋在该长度以后的各截面将保持有效预应力。钢筋从应力为零的端部到应力为有效预应力的这一段长度,称为预应力钢筋的传递长度。
但是对于锚固长度?有没有比较详细一点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