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实施指南
8.5.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控制和信号线路的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
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线路与其他线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时,应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电缆。
回复
3楼
金属线槽布线时,电线、电缆的填充率及载流导体的根数,应满足散热、敷线和维修更换等安全要求。控制、信号线路等非载流导体,不存在因散热不良而损坏电线绝缘问题,填充率可增至50%。
回复
4楼
NEC法规第362-5条规定:导线槽的任一横截面上不应装有30根以上的载流导线。导线槽任一横截面上所有导线截面之和不应大于导线槽内横截面积的20%。此时可不考虑多根导线共槽敷设时,载流量降低系数;
当多根导线共槽敷设,考虑载流量的降低系数时,不应限制载流导线的根数,但导线槽内任一横截面上所有导线的截面之和不应大于导线槽内横截面积的20%;
回复
5楼
日本《电气设备技术标准》第197条一款规定:安装在金属槽内的电线截面(包括绝缘层的截面)的总和,不应大于管槽内部截面积的20%(仅安装电气信号、交通指示灯及其他类似的装置或控制回路的配线时为50%)。
回复
6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实施指南
8.5.4 电线或电缆在金属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当在线槽内有分支时,其分支接头应设在便于安装、检查的部位。电线、电缆和分支接头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该点线槽内截面的75%。
回复
7楼
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接头,破坏了电线的原有绝缘,并会因接头不良,包扎绝缘受潮损坏而引起短路故障,因此宜避免在线槽内接头。
NEC法规第362-6条规定:“如果是可接近的,则应允许在导线槽有接头。导线包括接头和分接头所占面积不应超过该点导线槽横截面积的75%。”日本《电气设备技术标准》第197条1款规定:“金属线槽内不应有电线接头,但在电气分支处且其连接头又便于修理时,可不受此限。”
回复
8楼
8.10.7 在电缆托盘上可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总截面积与托盘内横断面积的比值,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回复
9楼
上面是在刷屏吗?一个问题需要回答那么多楼吗?关键是还没搞清楚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的区别啊。
同意八楼的说法。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非金属含量的问题,非金属含量过大,会影响阻燃电缆的性能。
回复
10楼
学习了,谢谢中/。。。。。。。。。。。。
回复
11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实施指南
8.5.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控制和信号线路的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
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线路与其他线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时,应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电缆。
金属线槽布线时,电线、电缆的填充率及载流导体的根数,应满足散热、敷线和维修更换等安全要求。控制、信号线路等非载流导体,不存在因散热不良而损坏电线绝缘问题,填充率可增至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