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幅和裂缝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现行的规范给出的弯矩调整幅度是根据承载能力控制的安全调幅范围确定的,即根据塑性铰区域的压区混凝土达到极限压应变之前的塑性铰转动能力来确定弯矩的调整幅度。这样可以保证调幅后构件的抗力满足设计要求。另一方面,当某一截面的弯矩调幅后,根据调幅后的弯矩计算出的配筋铰调幅前的小,对于正常使用阶段其裂缝应该较按不调幅设计计算的配筋大,因此存在调幅后裂缝宽度不满足要求的可能。
关于调幅和裂缝的问题,重庆建筑工程学院作了一定的研究,其结论主要有一下两点:
1、对于RC构件,截面的相对受压区高度系数小于0.11时,调幅后裂缝一般不满足要求。(评:不调的话也不一定满足)
2、当截面的相对受压区高度系数小于0.25时,调幅受正常使用时裂缝宽度要求的控制,大于0.25时受承载力控制,一般裂缝都能满足要求。
实际上,内力重分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有兴趣可以讨论,不多说了)。我认为,调幅的对象是针对极限弯矩的,因此与之相对应的塑性铰的转动能力应该由承载力控制。至于调幅后,配筋梁的减少是否会导致裂缝宽度限值不满足要求,是属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即调幅只是承载能力验算过程中的一部分。调幅后的裂缝应重新验算。从现阶段的研究来看,给出即能满足承载能力又满足正常使用的安全调幅值是不可能的。
经验表明,当调幅值小于20%,截面的相对受压区高度系数大于0.25时裂缝能满足要求,当截面的相对受压区高度系数小于0.2时应验算裂缝宽度是否满足。
调幅对挠度也存在一定影响,但由于一般多是把支座的弯矩调小,跨中弯矩增加,跨中的配筋量增大有利于挠度满足限值要求。因此,调幅后的挠度可不必验算。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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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板来讲,由于其内拱效应的存在,使得弹性阶段支座处的弯矩比按弹性方法计算值偏小,所以可以减小5%。即考虑弹性阶段的内力重分布。
调幅后的裂缝和挠度验算问题不宜按弹性设计和塑性设计区分。无论调幅与否构,当构件的配筋一定时,裂缝和挠度都应该验算,这是采用两各极限状态的设计方法决定的。之所以有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安弹性设计时,我们已经总结了一定的经验,大致了解何种情况下不需要验算挠度和裂缝。当进行塑性设计时,基于弹性设计建立的经验可能已不能完全应用,因此要考虑塑性设计对裂缝和挠度的影响。弹性设计和塑性设计是并列关系,并没有主次之分。
规范对调幅后的梁板有明确规定要进行裂缝和挠度的验算。这与弹性设计是相同的。
裂缝和挠度是相对构件来说的,多层或高层没有差别。调幅会影响构件的塑性性能进而影响整个结构的变形性能,因此多层和高层才会略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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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性设计更接近构件的实际性能,肯定较弹性设计合理。但是由于现阶段我们对构件的塑性性能了解不充分,因此应用收到限制。弹性设计的可靠度要高些,在塑性设计不成熟的情况下,有些重要构件依然按弹性设计。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调幅系数0.8 他只对竖向荷载进行调幅,当他与地震荷载火风荷载等水平荷载组合时,由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梁端弯矩为负弯矩,而水平荷载作用下其弯矩可正可负。在组合时竖向弯矩与水平弯矩同号时竖向弯矩的组合系数大于1.0,反之为1.0。这样组合出的结果才是用于计算配筋。其次裂缝的计算以荷载标准值进行的。在比较设计值与标准值的大小才能断定对裂缝的影响。在进行强柱弱梁的设计时柱的配筋较大以荷载标准值进行裂缝计算是满足要求的,由于在一般的结构中水平荷载相对比较大其最后的计算结果都满足裂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