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菜鸟求助: 在做一个工业厂房的消防水量计算,这个厂房跨一个4层的实验楼。《建规》中“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这句话的意思要怎么理解?是否将厂房的室外消火栓水量加上这个实验楼的水量,才是室外消火栓水量呢?
小菜鸟求助:
在做一个工业厂房的消防水量计算,这个厂房跨一个4层的实验楼。《建规》中“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这句话的意思要怎么理解?是否将厂房的室外消火栓水量加上这个实验楼的水量,才是室外消火栓水量呢?
2楼
首先要明确“厂房跨一个4层的实验楼”是否理解为“成组布置”,如果建筑上有空间重叠,个人认为这种情况还是主要考虑厂房用水量。
当然还要尊重当地的消防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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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结合楼主的这个问题,对你们的方案有点不清楚,是厂房跨过4层的实验楼,还是通过连廊和厂房连在一起?
《建规》3.4.8: 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它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 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超过10000 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小于等于7m 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 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本规范第3.4.1 条的规定确定。
《建规》5.2.3 :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住宅或办公楼,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的总和小于等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5.2.1 条的规定。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数座厂房可以成组布置,数座住宅或办公楼也可以成组布置
迷惑在于:实验楼的性质应该算办公楼吧?那么厂房和办公楼可以做成组布置吗?如果不可以,就得满足3.4.1的防火间距的要求。如果可以,再按规范设计消防水量。
个人觉得楼主得跟当地消防部门沟通下,这不止是消防水量的问题,还是建筑方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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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啦,这个确实是个问题,当初工艺和建筑考虑的就比较多,但是这个工厂厂区之前就是这么布置的,最后我还是把它综合考虑的,算上实验楼的消防水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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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是贴建的,没有连廊的。其实我也疑惑这个问题,一个甲类厂房与实验楼贴建吧,这样说的比较确切。中间应该是防火墙相隔。最后,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告诉我还是一起算吧。不过对于成组这种我之前没有遇到过,对于这理解还是不清楚,是不是说如果是规范中指出不是甲类和高层厂房,低于这个级别的可以成组布置,但是这个组里的厂房之间的间距也要满足规范要求,他成组布置的目的是什么呢?跟分别单体布置有什么区别啊?就是消防水量变大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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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成组布置主要是建筑方案性的考虑,满足成组布置要求的厂房或者民建,防火间距可以比建规3.4.1的规定小很多啊,节约不少用地
你这种贴邻建的厂房和实验楼,我建议合起来按一栋单体考虑吧,防火设计按高标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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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同意楼上6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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