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6-2006中关于民用建筑安全疏散部分 5.3.4 局部升高的部分如果满足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但是面积超200M2了,是否可以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还有5.2.12 关于地下室的部分 面积也就250M2,设计做消防水池和泵房用,无人员停留,是否可以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还有5.3.8 关于疏散门的,如果该房间位于走廊尽端或袋型走廊两侧,当只设置一个疏散门时,是否一定要不小于1.4M?房间开间小,这么大的门放不下。。
GB50016-2006中关于民用建筑安全疏散部分 5.3.4 局部升高的部分如果满足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但是面积超200M2了,是否可以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还有5.2.12 关于地下室的部分 面积也就250M2,设计做消防水池和泵房用,无人员停留,是否可以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还有5.3.8 关于疏散门的,如果该房间位于走廊尽端或袋型走廊两侧,当只设置一个疏散门时,是否一定要不小于1.4M?房间开间小,这么大的门放不下。。
麻烦各位高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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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nzoxu1 于 2011-3-7 09:37 编辑 ]
2楼
规范已经说的很清楚,他怎么说就怎么做,不要想当然,当然你可以提出你的想法,但是这仅仅是你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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