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在一家房地产做甲方,由于房地产不是公司的主业,因此房地产规模不大,他从事的工作就比较繁杂,其中有一项主要工作的修改设计图,就是他们从设计院拿回设计图后,老板为了赚更多的钱就让他减少配筋,比如该配四条的就变为三条,然后就签上他的名和主管的名,盖上公司的章就拿到施工单位去,没有经过设计院变更,因为设计院是不可能会同意的,因为施工单位也是他们的,所以就可以顺利施工。他很担心会出事,但他也没有办法,请问出事他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严不严重?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在一家房地产做甲方,由于房地产不是公司的主业,因此房地产规模不大,他从事的工作就比较繁杂,其中有一项主要工作的修改设计图,就是他们从设计院拿回设计图后,老板为了赚更多的钱就让他减少配筋,比如该配四条的就变为三条,然后就签上他的名和主管的名,盖上公司的章就拿到施工单位去,没有经过设计院变更,因为设计院是不可能会同意的,因为施工单位也是他们的,所以就可以顺利施工。他很担心会出事,但他也没有办法,请问出事他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严不严重?
2楼
以后出事,责任自然是你的朋友和他的主管了,当然少不了法人
有监理公司的话,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也跑不了
自然了,如果没盖设计单位的章的话,施工单位可以拒绝施工,在这点上,施工单位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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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个人觉得这种做法不可取。。出了事情设计人责任肯定要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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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晕倒,你朋友要签字,出了问题肯定找签字的人啊 ,一般变更不都是设计院盖章签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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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想你也清楚设计文件只有设计单位才能修改并盖章,或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由发包人委托其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承担法律责任。即使盖甲方的章法律也不承认其效力。你朋友的签字也同上。擅自修改设计文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个责任可大可小,就看修改设计文件后产生什么后果了,轻则设计人向发包人索赔,如果出了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与财产损失的话就不是建筑法所能涵盖的了得了。恐怕你朋友要负刑事责任了。所以还是劝他住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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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你朋友真是牛逼啊,什么事情都敢干,即使不出事情,质监站检查也是通不过的,减少结构配筋是很严重的问题!出了事情,就倒大霉了!!兄弟,为了自己这个事情干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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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你朋友应清楚设计修改文件只有设计单位才能修改并盖章,其他人员修改是无效的,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盖甲方的章法律也不承认其效力。你朋友的签字也同上。擅自修改设计文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个责任可大可小,就看修改设计文件后产生什么后果了,轻则设计人向发包人索赔,如果出了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与财产损失的话就不是建筑法所能涵盖的了得了。恐怕你朋友要负刑事责任了。所以还是劝他住手吧。这样的事宁愿不做,也不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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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老板站的角度跟你朋友不同的,当然他也是老板,综合利弊还是不干的好,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的安全,这个事还是别做的好,心里不踏实啊!修改配筋不是什么小问题......大部大看发展了!慎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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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慎重啊,这事可大可小,弄得不好就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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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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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后果当然十分严重。。但个人认为。。首先提高自己的审图能力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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