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配电设计的问题,大家给评一下
wengpeng
wengpeng Lv.6
2006年03月23日 22:05:04
只看楼主

最近画了一个小楼:12层住宅,图纸审查提出了一些问题,就问题和图审办的人交流了一次,谈话摘要如下,请大家给评一下:问题1:全楼未设置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接地故障保护,违反GB50054第4.1.1条和第4.4.1条及4.4.10条规定(还是强条)设计人:设计中选用的总断路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且动作时间不大于5秒,符合规范GB50054第4.4.7条及4.4.10条规定,并且设置了漏电报警系统,要求对总断路器漏电电流监控,故符合规范GB50054第4.1.1条规定。

最近画了一个小楼:12层住宅,图纸审查提出了一些问题,就问题和图审办的人交流了一次,谈话摘要如下,请大家给评一下:
问题1:全楼未设置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接地故障保护,违反GB50054第4.1.1条和第4.4.1条及4.4.10条规定(还是强条)
设计人:设计中选用的总断路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且动作时间不大于5秒,符合规范GB50054第4.4.7条及4.4.10条规定,并且设置了漏电报警系统,要求对总断路器漏电电流监控,故符合规范GB50054第4.1.1条规定。
图审人:过电流保护实际应用不了,要在总断路器设置漏电动作附件。
设计人:关键后面还带了消防负荷呢,总断路器设漏电不合适;而且还设置了漏电报警系统,是否满足要求?
图审人:不行,要设置漏电,要动作,而且消防负荷不是还有应急电源吗?
设计人:。。。。。。。(无语)
讨论期间图审人还列举了不少没装漏电,着火了的案例,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不该还不行,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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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gpeng
2006年03月23日 22:17:10
2楼
问题2:电源线入建筑物后的总低压断路器,其额定脱扣电流值,违反GB50054第4.3.4条规定。
设计人:正常电源柜总断路器额定脱扣电流为500A,计算电流为419.8A;应急电源柜总断路器额 定脱扣电流为200A,计算电流为180.1A。符合规范GB50054第4.3.4条规定(IB≤In)。
图审人:我说的是:“I2≤1.45IZ”的问题。
设计人:怎么说?
图审人:就是说断路器的额定脱扣电流要是计算电流的1.45倍。
设计人:不是吧。。。。。。
图审人:就是这样的!
设计人:。。。。。。。(无语)
是他说的吗?我看了规范,说的是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小于1.45倍导体电流,一般断路器约定动作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3倍(我查的是断路器的热动型脱扣器热态动作时间),我说的对吗?
讨论期间图审人还一直说断路器大些好,不会出现负荷大了跳闸的事!
晕!还是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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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gpeng
2006年03月23日 22:27:05
3楼
问题3:消防电梯机房内配电箱13AL及13AT-1引出消防电力回路,线路保护开关采用漏电断路器,违反JGJ/T16第24.9.15条
设计人:配电箱13AL中配电回路WL2插座回路仅为电梯机房检修插座,不用于消防电力回路;配电箱13AT-1系统图中已经注明漏电仅动作与信号,不分闸。符合规定。
图审人:不行,现在还没有漏电报警,不动作的产品。
设计人:是吗?
图审人:是的,把漏电取消就行了。
设计人:那好吧,只有如此了
(大家都是怎么做的?电梯轿厢顶要设插座的时候,要漏电保护吗?漏电仅动作与信号,不分闸算不算是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我这审图办把消防控制室内的插座回路都看作消防电力回路,怎么做,要不要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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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gpeng
2006年03月23日 22:58:40
4楼
还有一条建议:住宅照明电源采用预分支电缆,建议主干电缆随着向上,楼层减少,电气负荷减少,主干电缆也应该随之,其截面减少,同时建议引标出各层配电电缆同主干电缆相连接的厂家做法或图集做法。
设计人:当预分支电缆减少截面,而后段线路长度超过3m,且没有装设保护电器,违反规范GB50054第4.5.2条规定,故未减小主电缆截面;预分支电缆均为厂家定做,即各层配电分支电缆与主干电缆均为厂家制作,故无需提供做法。
图审人:我用的是组合式母线,都是这么做的,随楼层减少而减少截面,这样可以为甲方节省资金嘛!为你好,才给你说的,所以放在建议里。
设计人:。。。。。。。(好大的胆子,我可不敢,如果要改,还要加开关,能省钱吗?)
最可气的是:他不但放在审查意见里让甲方看,还单独和甲方说我的设计浪费了,甲方听了还问了我一下。不知道是为谁好?!!!
我已经很累了,所以只好作罢,不该不行,他不认可,不能施工,甲方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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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anzgq
2006年03月23日 23:19:12
5楼
我认为审图的意见还是比较对的。
1、总断路器一定要有漏电保护,你把消防问题和总断问题混为一谈是不妥的,消防必须有应急电源,或双电源末端自投,这和你说的总断后面带消防不能分断就压根不是一个概念;
2、你选的额定电流确实是小了点,如果出现暂时的过电流就很容易出现跳闸,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方便使用,也是设计的目的;
3、不要漏电,你说的“仅动作与信号,不分闸”,是什么意思?矛盾了吧?如果报警,是由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室来做的,而且,消防负荷是不允许在火灾是断电的,你设漏电断路器是不妥的。

建议,仔细看规范,多看比较好的图纸,多熟悉厂家的产品,有问题,多向有经验的人请教,还有,一定不要养成固执的习惯,尤其是学习阶段。
我也是新手,说的有不妥的地方,请多指教和沟通。这里高手很多的,呵呵,大家都很热情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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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l273582
2006年03月24日 12:10:59
6楼
仅动作于信号的漏电保护有啊,我见过,有什么矛盾的,他就是用于消防电源不断电,而只能报警!我觉得这个审图专业知识不够,干线的截面根本就不能减少,那是同一个电气回路,电流就不流到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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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termouse
2006年03月24日 12:52:27
7楼
对楼主表示同情,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多跟审图员沟通一下
这些都跟每个人对规范理解的不一样
谁都有可能出错,互相探讨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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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budong
2006年03月24日 13:09:02
8楼
看不懂。。。

“图审人:就是说断路器的额定脱扣电流要是计算电流的1.45倍。”
“图审人:不行,现在还没有漏电报警,不动作的产品。”
“还有一条建议:住宅照明电源采用预分支电缆,建议主干电缆随着向上,楼层减少,电气负荷减少,主干电缆也应该随之,其截面减少,同时建议引标出各层配电电缆同主干电缆相连接的厂家做法或图集做法。”
“图审人:我用的是组合式母线,都是这么做的,随楼层减少而减少截面,这样可以为甲方节省资金嘛!为你好,才给你说的,所以放在建议里”

换家审图公司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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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z
2006年03月24日 13:25:01
9楼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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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chen9408
2006年03月24日 14:52:15
10楼


第4.1.1条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第4.4.7条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

第4.4.10条 TN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下列的接地故障保护:
一、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要求时,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
二、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当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的要求且零序电流保护能满足时,宜采用零序电流保护,此时保护整定值应大于配电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
三、当上述一、二款的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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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chen9408
2006年03月24日 14:53:13
11楼
第4.4.21条 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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