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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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implememtary)scaffold practice standard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目 录1 总则…………………………………………………………………………………1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implememtary)scaffold practice standard


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目 录

1 总则…………………………………………………………………………………1
2 术语 符号…………………………………………………………………………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 构配件材料性能……………………………………………………………………1
4 荷载…………………………………………………………………………………2
5 设计计算……………………………………………………………………………4
6 结构构造……………………………………………………………………………7
7 安全装置……………………………………………………………………………9
8 组装、升降、使用、拆除…………………………………………………………11
9 管理…………………………………………………………………………………13
10 检查与验收………………………………………………………………………14
高处作业吊篮
11 构配件性能………………………………………………………………………15
12 高处作业吊蓝绳所受荷载………………………………………………………15
13 高处作业吊篮对结构的作用……………………………………………………16
14 安装与拆除………………………………………………………………………18
15 使用和管理………………………………………………………………………18
物料平台
16 构配件……………………………………………………………………………20
17 荷载………………………………………………………………………………20
18 设计计算…………………………………………………………………………22
19 构 造………………………………………………………………………………25
20 安装与拆除………………………………………………………………………26
21 使用和管理………………………………………………………………………27


1总则
1.0.1在我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中都明确规定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十六大以后补充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具式脚手架施工安全,及国家财产的安全。
1.0.2-1.0.3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手动、电动和液压升降的三种类型,也包括单片和整体提升的架体。包括简易操作和智能系统操作。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三类工具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
1.0.4 工具式脚手架的设计、构造、安装、拆除、使用及管理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如钢管、钢丝绳等,尚有半成品、成品如扣件、焊条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除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2 术语 符号
本章所用的术语和符号是参照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的规定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增加了一些内容。
2.1术语
本章给出了本规范有关章节中引用的37个术语。本规范的术语是从工具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严密定义。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2.2 符号
本章给出了本规范有关章节中引用的44个符号,并分别作出了定义。
3 构配件材料性能
3.1 构配件材质性能
3.1.1 本条着重提出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用的钢管的材质性能规定。
(1) 试验表明,脚手架的承载能力由稳定条件控制,失稳时的临界应力一般低于100N/mm2,采用高强度钢材并不能充分发挥其强度,故本规范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比较经济合理;实际应用中,其材质性能不得低于此标准。
(2) 从通用性考虑,本规范建议采用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的∮48×3.5mm的钢管,其壁厚不得小于3.15mm,但高强度薄壁钢管经计算其性能达设计要求后也可采用,并可降低架体荷载,提高架提安全可靠性。
(3) 本条规定了钢管应具备的形状与表面质量,有利于确保钢管的质量;
(4) 从经济角度考虑,本规范说明可采用旧钢管,但是必须符合本规范的相应规定。
3.1.2 本条规定了工具式脚手架主要构配件的材质要求,即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3.1.3 本条为钢材选用中的温度界限,考虑了钢材的抗脆断性能,是我国实践经验的总结。
3.1.4 本条是对连接扣件的规定,旨在确保连接扣件的质量。
3.1.5 本条架体结构的连接材料要求。
(1) 手工焊接时焊条型号中关于药皮类型的确定,应按结构的受力情况和重要性区别对待,对受动力荷载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为减少焊缝金属中的含氢量防止冷裂纹,并使焊缝金属脱硫减小形成热裂纹的倾向,以综合提高焊缝的质量,应采用低氢型碱性焊条;对其他结构可采用普通焊条。
(2) 自动焊或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设计对焊缝金属力学性能的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来选择焊丝和焊剂。
3.1.6 本条是对脚手板材料选用的界限及质量要求。以确保脚手板方便使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荷 载
4.0.1荷载分类
4.0.2荷载标准值
施工活荷载标准值最小值的取值(表4.0.2-1)在使用情况下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的规定,结构施工时取3.0KN/m2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装修施工取2.0KN/m2,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但是在升降情况下,根据本规范8.2.3条的规定附着升降脚手架操作时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因此施工活荷载取0.5KN/m2按二层考虑;装修施工每层活荷载取0.5KN/m2按三层同时作业考虑。
坠落的工况只是使用和升降情况下发生事故之前的瞬间状况,因此在计算防坠落装置时,应按使用和升降两种状况发生坠落的情况考虑,按表4.0.2-1的“注”中说明所述,活荷载标准值分两种情况选取,但是两种情况所采用的荷载不均匀系数取值不同,升降工况时坠落瞬间荷载不均匀系数r2=2.0,使用工况时坠落瞬间不均匀系数r1=1.3.因此两种情况应选最不利的一种计算。
风荷载标准值wK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计算,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周期一般为一年左右,基本风压值w0 按GB50009附录表0.4取n=10的取值,风压系数取β2=1.
4.0.3说明荷载分项系数取值,根据现行结构设计规范来选取。
4.0.5~4.0.7荷载效应组合及附加安全系数
计算结构极限状态的承载能力,其荷载基本组合按GB5009-2001第3.2.4条规定选取,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按公式3.2.4即本规范4.0.5-1,4.0.5-2两公式计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的去验算。
附加安全系数, rR/=1.43的推导如下:
本规范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并要求结构安全度同以往容许应力方法中采用的安全系数K相符合,即K值达到:计算强度时K1 1.5,计算稳定时 K2 2.因此结构抗力调整系数r/R可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求得:
对轴心受压杆
不组合风荷载时:
(1 )
(2)
为了使K2=2 必须满足:
(3 )
将(3)式代入(2)式得:

= (4 )
(5 )
式中:
____ 钢管的抗力分项系数,
______不组合风荷载时的结构抗力调整系数
当 = 2~3时,可以计算出 =1.43~1.41为方便计算,并稍偏于安全,统一取为常数, 。由于水平支撑桁架与主框架的节点往往在构造上不能达到理想的铰接,因此主框架、附着支撑结构,动力设备,吊具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乘以荷载不均匀系数r1=1.3,在升降工况下(包括升降工况时坠落瞬间)由于不能完全同步升降,有一定的同步差应乘以不均匀系数r2=2,坠落的瞬间不取荷载不均匀系数,而取冲击系数r3=2.
5、设计计算
5.1基本设计规定
5.1.1此条规定了脚手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其中《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主要是针对施工脚手架的特点,对脚手架计算的重要性系数、结构强度与压杆稳定计算的安全系数,以及风荷载的计算做出可一些补充规定。
5.1.2本条明确规定了架体结构承载能力设计计算方法和必须计算的项目。
5.1.3架体结构构件变形 过大会影响脚手架正常安全使用,因此规定要进行变形验收。
5.1.4钢丝绳等吊具以及升降动力设备的承载能力计算应根据有关机械设计计算方法进行。
5.1.5~5.1.7 根据相关的结构设计规范,规定了架体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及受弯构件的容许变形。
5.1.8~5.1.11 附着式脚手架使用、升降、坠落三种状态下的荷载及计算简图均不相同,应该选择其中最不利的情况进行结构验算。一般来说对于主框架应该是使用工况状态下,有风荷载组合的情况下最为不利,杆件内力最大,但是对于有些杆件例如防倾覆的导向杆,有可能在升降状态下出现局部最大弯矩,应当进行验算。对于防坠落的吊杆和附着支撑结构,最不利状况是在发生坠落的瞬间的受力状态,应进行结构验算,以保证不发生坠落。因此在进行设计计算时要针对不同的构件,分析可能出现的最不利受力状态,进行验算。有的架体结构型式比较复杂,实际构造与计算的假设差距较大,例如主框架与理想的桁架相差较大,有的是刚架,用一般桁架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不能代表实际结构受力情况,必要时应通过真型试验与假设的计算模型进行比较,求出合理的安全的计算方法,对于每设计及一种新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均应进行真型试验来验证脚手架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5.2构件设计计算
5.2.1受弯构件应进行强度和变形计算。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计算。
5.2.2中心受拉,受压杆件应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进行计算。压杆应进行强度,稳定两项计算。
5.2.3~5.2.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荷载传递过程如下:
施工荷载作业 脚手架立杆 水平支撑桁架 竖向主框架
附墙支撑结构 所施工的工程结构。
水平支撑桁架实际是由内外桁架通过上下弦水平支撑杆件组合而成的空间结构。计算时按内、外两片平面桁架计算,但是内外两片桁架的荷载不同,因为其上部作业的脚手架的内、外立杆传下的轴力不同,因此应分别计算内外两片桁架的节点荷载。
施工作业用的脚手架的自重、内外排不同,外排有剪刀撑、挡脚板、护身栏、安全网。内排没有、因此施工作业的脚手架外排自重较大,但是操作层的脚手板及活荷载,却是内排较大,因为脚手架与墙面的空隙处,小横杆一般向外挑约300mm,因此操作层内外排立杆的荷载分配,应该通过求小横杆的支座反力求得,



一般脚手架 B=


上式中q为操作层均布荷载设计值。
5.2.5 竖向主框架的计算,其最不利的情况在使用工况时并考虑风荷载的组合。竖向主框架一般设计成竖向桁架,其每个楼层都应设置支撑结构为主框架的水平支座,使用工况下的斜拉杆固定在附墙支撑结构上作为垂直荷载的支座。
5.2.6—5.2.11 针对导轨(或导向柱)、防坠装置,主框架底座,悬臂梁的受力特点,提出荷载和结构计算的要求。
5.2.12~5.2.13 穿墙螺栓的强度计算是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 进行的,螺栓孔壁混凝土承压计算是《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局部承压承载力计算公式,计算升降时混凝土螺栓孔壁的局部承压承载力,又根据螺栓在混凝墙孔洞内受剪刀作用下的静力平衡原理建立的三元一次方程组,求螺栓对孔壁的局部压力。
升降的动力设备,应该将整个架体结构提升,而且在此过程中,由栓稍有不同步会产生荷载变异,应乘以变化系数r2=2,。
5.2.14活塞运动的原阻力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油缸以外运动部件的摩擦阻力;还有一部分是油缸活塞与油缸杆密封处的摩擦力。一般取上述两部分摩阻力之和为(0.1~0.2)P工,为偏于安全取上限0.2P工,因此P液=1.2 P工
5.2.15针对建筑物凸出与凹进部分,附着脚手架应采取附加措施,进行专项设计。

6 结构构造
6.0.1 本条说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备的基本构造。
6.0.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结构构造尺寸
1、规定了架体的高度,主要考虑了三层未拆除模板层的高度和顶部在施楼层以及其上防护栏杆(1.8m)的防护要求,且同时满足底层模板拆除层外围防护的要求,真正达到安全防护的目的,如果高度不够,则不是顶部没有防护就是底部拆模层没有防护。
2、架体宽度指内外排立杆轴线间的距离;内排立杆距建筑结构不应大于0.5m,主要考虑尽量减少架体的外倾力矩。
3、支承跨度本规范较以前要求更加严格,是因为支承跨度是设计计算的重要指标,是有效控制升降动力设备提升力超载现象的重要措施。
4、一般情况下,架体的端部荷载最大,如果不严格控制则危险性也最大,因此本条规定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5、主要考虑由于不同层高建筑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度不同,必须同时控制高度和跨度,确保控制荷载和使用安全。
6、主要考虑由于总架体高度不高,附着连接可靠,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的整体作用,架体强度和刚度都较大,和考虑到施工人员戴安全帽正常通行的需要而作出本条的规定。
6.0.3 竖向主框架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重要的承力和稳定构件,架体所有受力均由其传递给附着支撑结构,竖向主框架高度按与附墙支座覆盖楼层高度相等的原则设计是考虑满足楼板模板拆除和满足升降要求确定的。
1、竖向主框架要求设计为具有足够强度和支撑刚度的空间几何不变体系的稳定结构。从整体承载和支撑的强度、刚度考虑应设计为整体式结构,为便于安装运输可设计为分段对接式结构。
2、指某些采用中心起吊的架体,在吊装横梁行程范围内主框架及架体纵向水平杆必须断开,断开部位必须进行可靠加固。
3、由于竖向主框架必须通过导轨进行上下运动,进而带动架体升降,某些型式的升降脚手架还可通过导轨传递荷载,故规定主框架内侧应设置导轨,并推荐导轨与主框架设计为整体结构,其强度、刚度更高,更科学合理。
6.0.4 水平支承桁架是作为承载架体荷载并将其传递给主框架的构件。
1~3、是对水平支承桁架构造设计的要求。
4、考虑主要承受由立杆传递的架体竖向荷载,故要求立杆底端必须放置在上弦节点各轴线的交汇处,确保承传力合理有效。
5、内外排水平支承桁架应构成空间稳定结构,提升整体性和稳定性。
6、主要考虑架体在升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高差出现时,水平支承桁架与主框架的连接节点如果刚性过大,两个升降动力设备中提升过快或下降过慢机位的提升力剧增,存在安全隐患,为减少提升荷载不均匀的影响,所以应设计为能活动的铰接点。
6.0.5 说明附墙支座结构的基本型式和构造、使用要求。
1、附墙支座是承受架体所有荷载并将其传递给建筑结构的构件,应于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一楼层是指己浇灌混凝土且混凝土强度己达到要求的楼层。
2、主要是保证主框架的荷载能直接有效的传递给附墙支座。
3、说明附墙支座还应具有防倾覆和升降导向的功能。
4、附墙支座与建筑物连接螺栓的使用要求;出于安全考虑受拉端的螺栓应有2个,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和10mm,主要考虑各型式架体采用的螺栓螺距不同,所以采用“3扣和10mm”双控;与混凝土面接触的垫板最小尺寸规定为100mm×100mm×10mm,过小可能会引起预留孔处混凝土的局部破坏。
5、说明了对建筑结构强度的最低要求。
6.0.6 由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普遍性,架体构架宜采用,在搭设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架体荷载是通过架体构架传递给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桁架的,所以架体构架必须与主框架和水平桁架可靠、有效连接。
6.0.7 水平桁架最底层作为整个架体的最后防护必须要求脚手板严密,安全网兜底;由于架体是运动的,水平铺设的脚手板与建筑结构之间无法紧贴,故脚手板与结构间应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达到全封闭的要求。
6.0.8 架体悬臂高度应含一层再施楼层高度和一道防护栏杆高度,出于架体防倾覆和稳定性考虑,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H)的2/5和4m。
6.0.9 由于受水平桁架模数局限和建筑结构变化多样的影响,很多工程水平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可局部采用脚手架杆件连接。
6.0.10 考虑物料平台的特殊性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性,两者应严格独立使用。
6.0.11 在遇到塔吊附臂、施工电梯、物料平台时架体必须断开或开洞,断开或开洞处应按照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6.0.12 剪刀撑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整体稳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重要的作用。若剪刀撑连接立杆太小,未与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连成一体,则纵向支撑刚度较差,故对剪刀撑跨度和水平夹角作了规定。
6.0.1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在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架体上提升机构的设置处、架体上防坠及防倾装置的设置处、架体吊拉点设置处,因承受架体集中荷载较大,容易变形或损坏,固此本条规定在该此位置应设计有加强构造措施;另外在架体平面的转角处、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等,因架体断开变成悬挑,亦规定应采取加强措施,如斜拉、斜撑等 。
6.0.14 本条主要是针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方面作出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架体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可有效防止物件掉落。
2、底层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靠建筑结构侧制作密封翻扳;
3、作业层外侧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为减少架体自重,特别是架体外侧的偏心重量,推荐在0.9处搭设一道栏杆,而架体顶部为0.9和1.8处各搭设一道栏杆;有作业层外侧还需设置挡脚板。
6.0.15本条主要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从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装、原辅材料、检验规程等作出较详细的规定。
6.0.16 由于每一竖向主框架均承受架体荷载,故在升降工况下,每个竖向主框架处必须设置升降动力设备;电动葫芦或电动液压设备已是目前通用的较成熟的产品;
1~2、在升降工况下,架体所有荷载全部由升降动力设备和固定处的建结构承受,所以安全可靠的设备、连接、结构必不可少。
7 安全装置
7.0.1 这条提出了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装置的基本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升降工况都是由附墙支座固定在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固定、下降,因此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配置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等安全防护装置,以确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安全可靠性。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7.0.2 本条是针对防倾覆装置的设置要求作出的具体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在工程结构上,为偏心受力脚手架,因此必须设置防倾覆装置,且该装置必须有可靠的刚度和足够的强度,故规定防倾覆装置中必须包括防倾覆导轨和两个以上与防倾覆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同时要求防倾覆导轨的长度不应小于竖向主框架,且必须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
3、防倾覆装置中导向件和工程结构连接的螺栓受力与上下两个导向件距离成反比,本条从导向件与工程结构的连接螺栓受力综合考虑,规定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8 m或架体高度的1/4,有条件时尽可能大;
4、防倾覆装置中的防倾覆导轨与竖向主框架必须可靠连接,在防倾覆导轨和竖向主框架满足刚度的要求下,必须保证防倾覆装置中的导向件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附墙支座上,且不能前后、左右移动,从而保证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前、后、左、右倾斜的功能。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竖直度主要是由防倾覆装置来控制的,而防倾覆装置中导向件与防倾覆导轨之间的最大间隙确定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竖直度,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规定了防倾覆装置中导向件与防倾覆导轨之间的最大间隙不大于5mm。
7.0.3防坠落装置是防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坠落的一种保护措施,必须保证该装置万无一失。本条是针对防坠落装置的设置要求和对防坠落装置本身的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1、防坠落装置必须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靠连接,其连接处的刚度和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由于架体坠落时冲击荷载较大,而竖向主框架承受冲击荷载的能力相对较好,故本规范规定防坠落装置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且每一升降动力设备处不得少于二个,使用和升降工况下均能起作用;
2、为了保证防坠落装置具有高可靠性,规定防坠落装置必须是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采用故障率相对较高的电控防坠落装置和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的手动装置;
3、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4、防坠装置性能要求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坠落时对与他相邻的升降动力设备和附墙支座产生的冲击荷载过大,架体坠落时,其防坠装置制动距离大小确定了与他相邻的升降动力设备和附墙支座产生附加冲击荷载。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表7.0.3具体规定了制动距离。
5、若升降动力设备和防坠落装置设置在同一套附墙装置上时,当附墙装置失效时;造成升降动力设备和防坠落装置同时失效,引发架体坠落。从安全可靠性原则出发,本条规定升降动力设备与防坠落装置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两套附墙装置上。
6、对于钢吊杆式防坠落装置,钢吊杆规格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Φ25mm。
7.0.4 同步控制装置是防止升降设备因超载而失效的重要保护装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工况时架体均在动态状况下,安全、可靠性相对较差,因此必须加强对提升设备提升力、提升高差等状况进行监管、控制,以防止升降设备因荷载不均匀而造成超载,进而引发升降设备失效的情况发生。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必须安装有同步控制装置,以确保升降时升降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设置有安全监控升降控制系统,通过监控各升降设备间的升降差或监控各升降设备间的荷载来控制架体升降,该系统还应具有升降差超限或超载、欠载报警停机功能。条件许可的,可采用计算机同步自动控制,该装置能够全面自动调整和均衡各机位的升降速度、提升力,从而达到同步升降目的,进而提高升降架升降设备的可靠性。
2、同步控制装置一般分为限制荷载同步控制系统和控制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两类。连续式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限制荷载同步控制系统;简支静定水平桁架,应采用控制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若设备受限时可选择限制荷载同步控制系统。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开也可以同时采用限制荷载同步控制系统和控制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
3、为了确保升降时升降设备安全,规定了该两种同步控制装置必须具有的功能。

8 组装、升降、使用、拆除
8.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组装:
8.1.1 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保证安全施工提出的基本的要求,目的是因为每个工程的结构有每个工程的特殊牲,因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单位编写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具体施工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贯彻和执行。
8.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现场组装时,有些工程无足够承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重量的安装平台,因此必须另行设置安装平台。搭设的安装平台必须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保证平台水平精度和足够的承载能力。
8.1.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质量对今后的使用安全、减少架体变形、维护保养等特别重要。为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质量,本条对安装要求:附着支承结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预留预埋、架体结构、升降机构、升降动力设备、安全保险、安全控制系统等作出了各项规定,安装时应认真执行。
8.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
8.2.1 针对我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单片式和整体式,单片式架体升降时对同步升降要求不高,可采用手动升降设备,整体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各个机位同步升降的要求较高,必须采用电动或液压升降动力设备。
8.2.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工况时架体与附着支承结构是动态配合,架体竖向荷载是通过升降动力设备中的附着支承结构传到建筑结构上,而升降系统可靠是确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的首要条件。为保证升降系统的可靠,本条规定在升、降前应按“表10.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
8.2.3升降操作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的安全及升降到位后使用时的安全,本条对升降操作及升降到位后的固定作出了各项规定,目的是确保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过程中得到严格贯彻实施和执行。
8.2.4 本条是为避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架体结构和建筑主体结构必须连接可靠,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及时恢复到位。如在没有进行检查验收就投入使用,极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而作的规定。同时在恶劣天气时,如进行架体升降作业,存在各种不可意料的安全隐患,也极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故本条又规定在上述天气时严禁进行升降作业。
8.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
8.3.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附着在建筑结构上的高空悬挂设备,在设计上对其使用范围有较高要求,本条规定旨在保证控制架体上的使用荷载控制在设计规定范围内,并有效避免在架体上堆放集中荷载。
8.3.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内不可避免的存留有较多建筑垃圾和各种各样的杂物,如不及时清理,既增加了架体荷载,又有可能掉落伤人损物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为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制定本条规定。
8.3.3本条规定严禁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进行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的作业,旨在确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必须认真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上空间窄小,可能产生钩挂的地方较多,进行物料吊运时有可能钩挂而损坏架体,或因堆放吊运物料形成集中荷载而压垮架体;
2)、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有可能因吊装缆绳(索)受力不确定拉翻架体发生塌架事故;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上空间窄小,架体内有斜杆结构,脚手板搭接接头,存在空隙等,如在推车作业,容易产生钩挂伤人。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件和连结件,是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的,各个架体结构和连接件均有其特定的作用,任意拆除会使其受力发生变化、连接强度降低,从而会降低架体的承载能力而存在安全隐患,产生不安全因素;
5)、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是为确保使用安全设置的,是必不可少的,任意拆除或移动将存在安全隐患而发生安全事故。
6)、利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支撑模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计时只考虑站人和外防防要求,并未考虑制模荷载,如支撑模板在混凝土浇灌时产生的极大侧压力传到架体上,会造成架体结构损坏或局部垮架;
8.3.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期间,维护保养会相对减小,因此本条规定在停用前必须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加固加强,如增加临时拉结、抗上翻装置、固定所有构件等,确保停工期间的安全。
8.3.5本条规定旨在避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后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后,未经检查直接复工使用。架体因停工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后,可能存在变形、损坏,安全防护构件锈蚀,脚手板腐蚀等安全隐患,不整改直接复工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8.3.6 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确保使用安全的重要构件。本条规定对上述构件每月进行维护保养一次旨在保证它们的工作可靠性。
8.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拆除
8.4.1本条规定旨在说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时是在高空进行拆除作业,因此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拆架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案进行。
8.4.2 本条是从所有作业人员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转入拆除作业,工作性质全变了而规定的。
8.4.3本条明确规定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拆除时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措施。
8.4.4本条明确规定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拆除工作必须白天进行,遇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9. 管理
9.0.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二十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规定制定。
9.0.2~9.0.3依据《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规定提出来的。
9.0.4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二十四条规定明确总包与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9.0.5~9.0.6,9.0.7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9.0.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十七条、二十六条规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1)产品设计计算书,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支承与建筑结构间的结构验算以及在建筑结构转角处、异型处等非标部分的设计计算。
2)完整的安装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图是指针对具体土建工程的升降脚手架附着支撑及异型件、加高件等的具体布置及架体结构之间的安装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计算应执行本规定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同时因架体大部由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组成,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φ48×3.5mm钢管绝大部分是焊接钢管,属冷弯薄壁型钢材,其材料设计强度f值与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φ值,应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在其它情况采用热轧无缝钢管时,则应引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9.0.7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0.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备案登记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本身须到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二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三十五条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每个工程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9.0.9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二十一条规定,总包单位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
9.0.10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
9.0.1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二十三条规定。
9.0.13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0.14人员的配置是根据施工现场的的实际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人是确保提升下降过程架体的所有部位均能在操作人员的监控下。
9.0.15依据《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规定,对恶劣天气工程停工的要求。
10.检查与验收
10.0.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十七条、第十四条及第二十六条规定制定。
相关技术人员是指具备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师。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主要部件是指竖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坠防倾装置。
提升机构是指电动升降葫芦、液压升降设备等其他能使架体上下运动的装置。
10.0.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验收应由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组成检查验收组。
表10.0.3同一分片升降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落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是解决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同步问题。
防坠试验是针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毕,其搭设平台已撤除,首次使用前,对其进行的防坠效果的测试。具体步骤为在紧邻架体悬挑端的竖向主框架处设置一个提升机构,该提升机构独自动作,对架体悬挑端提升20CM,然后断开提升机构,检查此竖向主框架处防坠装置是否作用。
10.0.5防坠、防倾装置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的核心环节,必须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提升和下降阶段均灵活有效。检查标准见表10.0.3及10.0.4。
高处作业吊篮
11.构配件性能
11.0.1 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是用于高处载人作业的施工设备,吊篮施工属高危作业方式 ,对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高,应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厂家加工制造。吊篮设备的制造和使用应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和监管。
11.0.2 国标《高处作业吊篮》 GB 19155-2003规定了吊篮设备加工生产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吊篮产品必须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11.0.3 企业的设备、人力资源是产品质量的基本保证。吊篮生产企业应具备加工试验能力,严禁粗制滥造和随意拼装。
11.0.4 吊篮用钢丝绳应使用高强度、柔性好的专用钢丝绳,其性能应符合吊篮承载参数要求。
11.0.5 吊篮用提升机、安全锁是吊篮上的安全设施,为保证安全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应采用独立铭牌,便于识别、购置、更换、维护、检测和管理。
11.0.6 吊篮产品和其使用方式的高危性,要求其产品质量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吊篮所有者与使用者分离的使用现状,要求吊篮生产厂家通过使用说明书对客户提出警示,必要时应对客户进行培训。
11.0.8 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连接件、紧固件可以保证其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要求。自制连接件、紧固件应采用经调质处理的45号碳素结构钢或40Gr合金结构钢加工,规格尺寸应与原件相同。
12、高处作业吊蓝绳所受荷载
12.0.1.恒荷载包括:吊蓝自重、钢丝绳(工作绳和保险绳)、悬挂支架、配重块;在生产厂家对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提供相应数据。
12.0.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 ,根据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产品的额定载荷确定。一般按均布荷载考虑应为1KN/m2。如果产品的额定载荷与此数值不符,应按产品的额定载荷确定施工活荷载的标准值 ,但不能大于IKN/m2。
12.0.3.吊蓝内的施工活荷载,一般应均匀分布。如果吊蓝作业确需活荷载集中到某一侧吊点(如位于建筑物角部的吊蓝,进行墙角部位安装作业,需要多人合作时的情况),吊蓝的活荷载标准值 ,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2.0.4.吊篮施工属高危作业方式。使用中,不良气候条件对设备安全的影响较大。在沿海及多风地区或100米以上建筑物上施工时,应充分考虑风载荷的影响,因此,基本风压值按50年考虑。
12.0.5、吊蓝动力钢丝绳。指承载高处作业吊蓝并沿其升降的钢丝绳。为保证安全生产应设计时应按允许应力方法进行计算。荷载采用标准值,取单一安全系数9;计算结构承载能力时,综合考虑活荷载的不均匀分布和两根动力钢丝绳电机不同步的影响,采用单一安全系数2。
12.0.6.吊篮动力钢丝绳的承载能力在使用中是应该进行核算的。本条给出了计算钢丝绳时的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水平荷载只考虑风荷载。
12.0.7 、12.0.8核算吊蓝动力钢丝绳强度时,应分别按照升降和固定两种工况计算钢丝绳的拉力。
13、高处作业吊篮对结构的作用
13.0.1电动吊蓝一般采用可移动式的悬挂支架支撑在建筑物上。吊篮适于安装在平屋顶(或楼层楼板)上。移动式的悬挂支架由一根水平梁,前、后支架组成,其受力简图如图1所示。为了更好地发挥材料性能,还可以将前支架升起来作为支点,设置拉杆拉结吊蓝吊点和后支架。使水平梁形成桁架,其受力简图如图2所示。移动式的悬挂支架往往在前、后支架装有轮子,使得移动和拆装方便。对投入使用的上人屋面面层构造和防水层影响较小,适用于装修和修缮改造工程。

图1 :移动式悬挂支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

图2 :(设置拉杆)移动式悬挂支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

由于施工条件限制,结构无法支承悬挂机构的后支架,或结构承受不住后支架平衡压重;可以在后支架位置设置拉接点,将吊蓝工作时所需平衡拉力,用拉杆传递到结构上。固定式的悬挂机构,可将后支架拉杆用钢丝绳或钢筋连接在结构预埋吊环上,也可将悬挂钢梁平放在结构屋面楼面,后支架位置直接插入结构预埋吊环内,其受力简图如图3所示。无论是那种支撑方式对支撑的建筑物上的支撑点的结构强度都要进行计算。

图 3:(设置拉杆)固定式悬挂支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

13.0.2---13.0.3支撑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点应该能承受由吊篮通过支撑传来的集中荷载。对于采用平衡重的悬挂机构,支承后支架的支撑点,也应该能承受由支架传来的集中荷载。
13.0.4 采用绳索拉住后支架的绳索固定点位置的结构,所受到的是拉应力,必须校核此部位承载能力。应满足所需承载能力的要求。
13.0.5当支撑悬挂支架的前后支撑点的结构强度,不能满足安装要求时,应在受力点下方设置厚度不小于50mm的垫木。
13.0.6采取绳索拉结方式固定后支架时,如将绳索锚固在混凝土的钢筋上,钢筋直径要加大,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要符合要求。
13.0.7在使用当中,必须按最大的承载能力选择钢丝绳。
14安装与拆除
14.1.1高处作业吊篮进场前,使用单位应核实确认构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并根据施工要求对吊篮的各种工况进行受力分析,核定所选用吊篮的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应编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吊篮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特殊工位的安装解决方案。需改变悬挑机构时应按12、13节对悬挑机构和建筑物进行设计计算。
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应得到吊篮产权单位、吊篮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的批准。
14.1.2吊篮使用单位应对吊篮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吊篮产权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参加安装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分工,并指导安装人员操作。
14.1.3高处作业吊篮为非常设施工设备,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吊篮施工的安全要求。避免发生设备损坏及人员触电等伤害事故。
14.1.4、14.1.5 吊篮是在现场组装的施工设备,所有零部件应符合质量要求,规格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配置要求。
14.1.6不良施工环境会加大吊篮设备出现故障频率,应对吊篮提升机构、防坠落机构及电气控制系统采取保护性措施,并加大检查力度。当吊篮悬挑结构处于独立最高点时,应采取防雷击措施。
14.2.1 悬挂机构的安装是吊篮安装的重点环节,应在专业人员的带领、指导下进行,以确保安装正确。
14.2.3、14.2.4、14.2.6 悬挂机构的安装,应确保其在受到外力影响或吊篮升降过程中产生震动时,不致造成位移或失稳倾覆
14.2.5 受安装条件限制而改变前后梁杠杆比时,应进行计算验证并采取改善、补救措施,满足抗倾覆力矩≥2。
14.2.9 悬挂机构吊点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过大,吊篮平台升至顶端时,通过钢丝绳传递的水平拉力会破坏悬挂机构的稳定性。
14.2.10 悬挂机构上的脚轮是为方便吊篮做平行位移而设置的,其本身承载能力有限,吊篮荷载传递到脚轮产生的集中荷载易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当悬挂机构受外力牵拉或频繁震动时,易发生位置移动。
使用带脚轮的悬挂机构宜采用可调节支腿,支腿下方应设不小于200×200mm厚度50mm的垫木。
14.2.11 悬挂机构的前后支点对建筑物施加的集中载荷,可能会对建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应与结构工程师或业主核实构筑物强度,或参照第13节,对建筑物强度进行验算。
14.3.2 为避免因误操作造成悬挂机构坠落和触电事故,吊篮的拆卸不得带电作业。拆卸时应首先将吊篮平台与悬挂机构分离,再分别拆卸。
14.4.1、14.4.2验收是吊篮在使用前必须履行的程序。吊篮的安装验收由总包单位主持,分包、租赁、安装、监理等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参加。验收项目见表14.4.1。
对未通过验收的吊篮设备,经整改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15 使用和管理
15.1.1 安全绳应使用专业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厂家按BG6095生产的锦纶绳。使用中的安全绳长度应自固定结点至地面,绳结在非外力作用下不得松开。在建筑物拐角处应对安全绳采取保护措施。
15.1.4---15.1.23 由于吊篮使用单位或操作人员对吊篮产品和吊篮施工的特点缺少系统的了解,使用过程中存在大量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故对吊篮的操作加以规范。
15.1.9使用国外吊篮产品,应充分了解其产品性能、技术参数、配件明细、安装要点、操作方法、故障处置和维护保养方法。
15.1.15考虑到施工过程中遇停电或控制系统故障时,需2人配合通过手动释放提升机制动装置,使吊篮平台滑降到地面,故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少于2人。

15.2.1~15.2.2由于 吊篮的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行业特点,对吊篮的管理提出特殊的要求。本节对吊篮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施工、监理单位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和职责予以阐述。
吊篮产权单位应确保设备的完好、可靠。建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维护保养、检修检测工艺规程。
15.2.3 吊篮的整机每两年由吊篮产权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备查。
安全锁因受施工环境影响,易因锈蚀、破损、异物附着堵塞而使其灵敏度下降或失效,检修标定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安全锁检修标定应由生产厂家或有能力的检测机构,依据《高处作业吊篮》 GB 19155-2003安全锁检验方法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备查。
吊篮平台的突然坠落可使安全锁夹块凸耳和夹块支板受力变形或断裂,此时必须进行解体检验和修复。
15.2.5对工期长、设备用量大的项目,吊篮产权单位应在现场派驻专业维修服务人员;在用吊篮设备每30天应进行一次现场检修。
15.2.6、15.2.7、15.2.9、15.2.10吊篮使用单位应确保吊篮施工现场管理到位;对吊篮设备,特别是悬挂机构应每日一检;对参予吊篮作业的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检查、监督。
15.2.8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吊篮产权单位、安装人员的的资质进行验证;对现场使用的吊篮设备的质量、安装质量;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和吊篮的试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吊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实施检查、监督。
15.2.11 下班后或吊篮设备无人值守时,应使吊篮设备处于安全位置,防止因非操作人员启动吊篮造成设备和人员事故。

物料平台
16 构配件
16.0.1 工字钢:应符合GB/T706中关于热轧工字钢的规定,其型号应由计算确
定。
16.0.2 槽 钢:应符合GB/T707中关于热轧槽钢的规定,其型号应由设计计算
确定。
16.0.3 圆 钢:应符合GB/T702中关于热轧圆钢的规定,其型号应设计计算确
定。
16.0.4 钢丝绳:应符合GB/T8918关于圆股纤维芯钢丝绳的规定,其型号应由设计计算确定。
16.0.5 绳 卡:应与钢丝绳的规格相匹配。
16.0.6 卡 环:应与钢丝绳的规格相匹配。
16.0.7 钢 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普通钢管或《碳素结构钢》(GB/T1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16.0.8 钢管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造,其标准应符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16.0.9 平台板:使用木脚手板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J5)2级材质标准,
使用钢板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1700)中Q235-A级钢
的规定。
16.0.10 花篮螺栓:应配合钢丝绳使用,且必须是OO型。
17 荷载
17.1荷载分类
17.1.1 作用于物料平台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和可变荷载(活荷载)。
17.1.2 永久荷载(恒荷载)包括:
物料平台的主梁、次梁、平台板、钢丝绳、吊环、防护栏杆及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自重。
17.1.3 可变荷载(活荷载)分为:
(1)施工荷载,包括平台上的人员、材料和器具的自重。
(2)风荷载
17.2 荷载标准值
17.2.1 永久荷载标准值按本规范表17.2.1采用。
表17.2.1 永久荷载标准值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自重
1 工字钢 12# 120*64*4.8 115kN/m
2 工字钢 14# 140*73*4.9 137kN/m
3 槽钢 10# 100*48*5.3 100kN/m
4 槽钢 12# 120*53*5.5 120.6kN/m
5 圆钢 6.5 26kN/m
8 40kN/m
10 62kN/m
6 钢管 48*3.5 38.4kN/m
7 扣件 直角 132N/个
旋转 146N/个
对接 184N/个
8 木材 脚手板 5cm*20cm*4m 约192kN/块
方材 5cm*10cm*4m 约96kN/块
10cm*10cm*4m 约192kN/块

17.2.2可变荷载标准值按本规范表17.2.2采用。
表17.2.2 可变荷载标准值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自重
1 钢管 48*3.5 38.4kN/m
2 扣件 直角 13.2N/个
旋转 14.6N/个
对接 18.4N/个
3 木材 脚手板 5cm*20cm*4m 约192kN/块
方材 5cm*10cm*4m 约96kN/块
10cm*10cm*4m 约192kN/块
4 水泥 500kN/袋
5 砖(砌块) 普通砖 240mm*115mm*53mm 26N/块
加气混凝土 5.5~7.5kN/块
6 钢筋 10 8.88kN/m
14 12.1kN/m
22 29.8kN/m
32 63.1kN/m
7 砂 约220~240 kN/m

17.2.3 上述两个表中未包括的荷载标准值,查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选取。
17.2.4 风荷载
(1)作用于物料平台的水平风荷载,按本规范的(4.0.2-1)式计算;
(2)在基本风压等于或小于0.35 kN/m2的地区,物料平台使用高度小于50m时,可不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18 设计计算
18.0.1 次梁计算
1 按次梁受均布荷载考虑,依下式计算弯矩:
(18.0.1-1)
式中:
——次梁两端搁支点间的长度(m)
2 当次梁带悬臂时,按下式计算弯矩:
(18.0.1-2)
式中:
λ——悬臂比值,λ= ;
m——悬臂长度(m),不得大于500㎜;
——次梁两端搁支点间的长度(m)。
3 次梁抗弯强度核算按下式:
(18.0.1-3)
式中:
——次梁截面抵抗矩
——次梁抗弯强度设计值

图18.0.1 次梁计算简图

18.0.2 主梁计算
将里侧钢丝绳作为保护绳时,只有外侧钢丝绳拉结平台。自此吊点将主梁分为两部分:里端为简支梁,吊点外端为悬臂梁,其弯矩计算公式应为:
18.0.2-1-1
18.0.2-1-2
2 主梁轴向力应根据下式计算:
18.0.2-2-1
式中:
钢丝绳拉力 18.0.2-2-2
B点支座反力 18.0.2-2-3
为钢丝绳与主梁之间的夹角
3 主梁按压弯构件考虑,主梁强度核算按下式:
18.0.2-3
式中:
——主梁净截面面积
—— 、 中取最大值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取1.05
——主梁截面抵抗矩
——主梁抗弯强度设计值
4 钢丝绳验算
18.0.2-4

式中:
——钢丝绳破断拉力
——物料平台钢丝绳拉力
——作用为钢索的钢丝绳法定安全系数,取值为10

图18.0.2 主梁计算简图
18.0.3 平台板可使用50㎜厚脚手板或3㎜钢板,两种平台板均应按照连续梁计算。
18.0.4 支撑点必须是边梁或全现浇混凝土的窗口位置,其承载力应满足需要,且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18.0.5 焊缝强度应按受剪状态设计。



19 构 造
19.0.1 物料平台由次梁、主梁、吊环、平台板、拉索(钢丝绳)、防护栏杆及挡板组成。






19.0.2主梁、次梁应使用工字钢或槽钢制作,节点必须采用焊接。
19.0.3 吊环应使用圆钢制作。
19.0.4 钢丝绳长度宜一次定型。必须使用OO型花篮螺栓调节松紧,钢丝绳与OO型花篮螺栓的强度应一致。
19.0.5采用钢板作平台板时应用螺栓或焊接与次梁固定。采用木板时应与次梁绑扎牢固。
19.0.6 物料平台前端及两侧伸出拉结点或主梁的长度不得大于500㎜,;平台如遇脚手架等障碍物需要加长主梁时,其主梁、悬吊钢丝绳以及建筑物锚固点等重要受力部位必须进行设计计算。钢丝绳应与平台边缘垂直,严禁跨越平台垂直上方。
19.0.7 物料平台临边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栏杆,栏杆内侧设置硬质材料的挡板。
19.0.8 物料平台承载面积不宜大于20㎡;长宽比不应大于1.5∶1。
20 安装与拆除
20.0.1 平台的搁支点以及上部的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临时设施上。
20.0.2 主梁在平台搁支点处加设止挡件,止挡件的长度应与主梁宽度相同,主梁搁支长度不应小于600㎜。
20.0.3钢平台安装,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钢丝绳应采取镶拼处理,采用钢丝绳卡子固定时受力卡子不得少于3个,并附一只加设安全弯的保险卡子,与钢丝绳接触的物体尖锐棱角应采取防止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里口。
21使用和管理
21.0.1 平台制作完成后应经过制作单位技术、设计、施工、安全等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0.2 平台每次投入使用前均应对其杆件、焊缝、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凡杆件变型、焊缝开裂、金属严重锈蚀、台面及防护栏杆不严密时必须停止使用。
21.0.3 平台安装、拆除必须使用起重设备,安装、拆除时应将平台上的物料清理干净。
21.0.4 平台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允许使用荷载及使用规定。
21.0.5 平台放置物料时必须轻吊轻放,物料应靠近平台中央均匀堆放。
21.0.6 放置长料应堆放整齐,零散物料应使用容器吊运,堆放物料及容器高度不得超过1.5米,不得将物料堆放在防护栏杆上。
21.0.7 平台上的物料不得长时间堆放,必须及时清运,当卸料人员下班时,应将平台上物料清运干净。









条文说明
16.构配件
16.0.1~16.0.10: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主要材料的基本要求。
17.荷载
17.1~17.2: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荷载基本数值,目的是方便使用者进行平台设计及使用,考虑到材料材质、加工、含水率等差异,给定的数值仅为参考值;因高层建筑受到风荷载影响相对较大,因此使用过程中应与考虑,但综合多年来物料平台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由于平台自身结构坚固,风荷载造成的变形及位移可能性不大,但如果使用高度超过50米以上时建议验算强风状态可能造成的上翻破坏。
18.设计计算
18.0.1~18.0.5: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设计计算及要求。
18.0.5:吊环焊缝要求为受剪状态,主要是考虑到有效地发挥焊缝受力作用。
19.构造
19.0.1: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主要构成材料。
19.0.2: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主要受力杆件的材料要求,要求使用工字钢或槽钢是考虑到这两种材料在弯矩状态下有稳定的工作状态,要求节点采用焊接是因为焊接是最稳定的刚性固态连接方式,适合物料平台这种反复吊运重复使用的特殊受力状态。
19.0.3: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圆钢受力稳定且能够满足弯曲处理以及施焊处理要求;
19.0.4: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用于悬吊一般使用钢丝绳,当使用钢丝绳卡子紧固时要求钢丝绳压扁1/3,而反复弯曲也同样会对钢丝绳造成破坏影响受力效果,所以本条要求凡是标准层高的使用状态下应一次成形,必须调整时要求使用OO型花篮螺栓调节松紧是为了防止脱钩造成事故。
19.0.5: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保持钢制和木制平台面板与平台梁有稳定可靠方便的连接。
19.0.6: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保持物料平台的稳定受力状态,平台主要受力杆件为主次梁,主次梁在设计计算时都是按照简支梁或连续梁设计的,加上平台面积所限以及拉绳通常使用钢丝绳属于柔性材料,因此抗倾覆能力较差,所以挑出长度不宜大于500㎜,本条规定如遇脚手架等特殊情况下重新进行设计计算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条规定钢丝绳与平台边缘垂直是为了避免吊物钩挂造成事故。
19.0.7: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防止操作人员和物料由于各种意外造成的坠落事故。
19.0.8: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实际吊物需要并考虑到建筑物平台的安全稳定。
20.安装与拆除
20.0.1: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平台使用安全可靠并结合脚手架等相关规定而制定的。
20.0.2:本条要求搁支点处加设止挡件(图)是为了有效地克服物料平台由于斜拉绳受力而导致的向内侧的水平推力。要求搁支长度不小于600㎜主要是考虑到主梁搁支点在建筑物上的安全稳定,
22.0.3: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钢丝绳松紧不一,受力不均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采取的安全储备措施。要求平台外口略高于里口是考虑到克服钢丝绳延伸率,同时也可以加大钢丝绳与平台的受力夹角,对受力效果有利。

21.使用和管理
21.0.1~21.0.4:本条要求目的是明确投入使用前的验收、管理、修复要求。
21.0.5~21.0.7:本条要求目的是约束物料平台上放置物料的标准,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承载力以及防止物料坠落造成事故。




16.构配件
16.0.1~16.0.10: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主要材料的基本要求。这样规定主要是结合多年来使用效果并充分考虑到选材方便,要求主次梁必须使用工字钢槽钢是考虑到在型钢处于梁状态下不易发生扭转变形,而角钢则不能满足这方面的要求;规定必须使用圆钢做吊环是考虑到圆钢刚度强度有利于弯曲成型以及焊接处理,螺纹钢等由于弯曲后容易发生脆断且不利于焊接处理因此禁止在转运平台上使用。拉索使用钢丝绳一是考虑到工作状态安全可靠、成本低廉和取材方便,同时钢丝绳比较其它型钢更方便与平台以及建筑物连接。规定使用OO型花篮螺栓调节松紧一是考虑到操作方便,更是由于OO型花篮螺栓不会发生脱绳现象。要求防护栏杆使用钢管扣件主要是考虑取材、实施方便和安全可靠,如果采用焊接工作状态更佳但不利于储存和运输。规定使用卡环主要是为了安全以及操作方便。规定平台板使用脚手板或钢板主要是考虑到承载安全和取材方便。

17.荷载
17.1~17.2: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荷载基本数值即标准值,目的是方便使用者进行平台设计及使用,考虑到材料材质、加工、含水率等差异,给定的数值仅为参考值,进行荷载设计限定时还应乘以动载系数并充分考虑到吊车操作的不定因素。因高层建筑受到风荷载影响相对较大,因此使用过程中应与考虑,但综合多年来转运平台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由于平台自身结构坚固,风荷载造成的变形及位移可能性不大,但如果使用高度超过50米以上时建议验算强风状态可能造成的上翻破坏。

18.设计计算
18.0.1~18.0.5: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设计计算及要求。
18.0.5:吊环焊缝要求为受剪状态,主要是考虑到有效地发挥焊缝受力作用,要求焊缝受剪是因为如果焊缝为受拉状态整条焊缝参与工作的前提是焊件的受力变形必须小于焊缝受拉破坏,而圆钢制成的吊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所以只有处于受拉状态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焊缝作用。。
19.构造
19.0.1: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主要构成材料。
19.0.2:本条是本技术规范涉及到的主要受力杆件的材料要求,要求使用工字钢或槽钢是考虑到这两种材料在弯矩状态下有稳定的工作状态,要求节点采用焊接是因为焊接是最稳定的刚性固态连接方式,适合物料平台这种反复吊运重复使用的特殊受力状态。
19.0.3: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圆钢受力稳定且能够满足弯曲处理以及施焊处理要求;
19.0.4: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用于悬吊一般使用钢丝绳,当使用钢丝绳卡子紧固时要求钢丝绳压扁1/3,而反复弯曲也同样会对钢丝绳造成破坏影响受力效果,所以本条要求凡是标准层高的使用状态下应一次成形,必须调整时要求使用OO型花篮螺栓调节松紧是为了防止脱钩造成事故。
19.0.5: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保持钢制和木制平台面板与平台梁有稳定可靠方便的连接。
19.0.6: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保持物料平台的稳定受力状态,平台主要受力杆件为主次梁,主次梁在设计计算时都是按照简支梁或连续梁设计的,加上平台面积所限以及拉绳通常使用钢丝绳属于柔性材料,因此抗倾覆能力较差,所以挑出长度不宜大于500㎜,本条规定如遇脚手架等特殊情况下重新进行设计计算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条规定钢丝绳与平台边缘垂直是为了避免吊物钩挂造成事故。
19.0.7: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防止操作人员和物料由于各种意外造成的坠落事故。
19.0.8: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实际吊物需要并考虑到建筑物平台的安全稳定。
20.安装与拆除
20.0.1: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平台使用安全可靠并结合脚手架等相关规定而制定的。
20.0.2:本条要求搁支点处加设止挡件(图)是为了有效地克服物料平台由于斜拉绳受力而导致的向内侧的水平推力。要求搁支长度不小于600㎜主要是考虑到主梁搁支点在建筑物上的安全稳定,
22.0.3: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钢丝绳松紧不一,受力不均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采取的安全储备措施。要求平台外口略高于里口是考虑到克服钢丝绳延伸率,同时也可以加大钢丝绳与平台的受力夹角,对受力效果有利。

21.使用和管理
21.0.1~21.0.4:本条要求目的是明确投入使用前的验收、管理、修复要求。
21.0.5~21.0.7:本条要求目的是约束物料平台上放置物料的标准,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承载力以及防止物料坠落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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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hailong
2011年02月21日 19:46:05
2楼
hehhehehe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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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in_007
2011年04月18日 17:21:25
3楼
要是实施版本的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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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328614000
2014年04月07日 13:27:34
4楼
楼主 霸气测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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