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8.2.1 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排烟设计问题。一高层27层,高度超过50米,一到三层为商业,四到27层为住宅(可以自然排烟),按规范不应采用自然排烟,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 请问各位高手,你们设计过程中怎么处理,能采取自然排烟,不做正压送风么?还是做正压送风,只送商业部分的前室,还是全部送?经过高手的指点,一致认为全部机械加压送风,因为我刚到这个设计院,而上一位设计师做的一个项目没有采取正压送风,图审和消防审核也没提出这个问题,我自己是认为是应该采取正压送风的。。。所以有的疑惑
按规范不应采用自然排烟,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
请问各位高手,你们设计过程中怎么处理,能采取自然排烟,不做正压送风么?还是做正压送风,只送商业部分的前室,还是全部送?
经过高手的指点,一致认为全部机械加压送风,因为我刚到这个设计院,而上一位设计师做的一个项目没有采取正压送风,图审和消防审核也没提出这个问题,我自己是认为是应该采取正压送风的。。。所以有的疑惑
[ 本帖最后由 lcsxhm2008 于 2010-12-17 14: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