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次施工图审查中,遇到一个问题,与地基承载力计算有关,特向大家请教。《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2.4条中规定,地基承载力修正时,γm在地下水位以下取浮容重。我一直认为在计算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Gk时,地下水位以下也应相应取浮容重。而施工图审查单位认为,此处Gk不能取浮容重,因为,规范5.2.2条中Gk并未说明可取浮容重,就应按最不利情况计算,不能取浮容重。本人觉得审图单位的意见是不正确的,但翻遍整本规范,确实没有说明可取浮容重。由于是否取浮容重,对基础计算影响很大,按审图单位意见修改,觉得过于过于保守,不修改一时又无法说服对方,故希望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最近,在一次施工图审查中,遇到一个问题,与地基承载力计算有关,特向大家请教。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2.4条中规定,地基承载力修正时,γm在地下水位以下取浮容重。我一直认为在计算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Gk时,地下水位以下也应相应取浮容重。而施工图审查单位认为,此处Gk不能取浮容重,因为,规范5.2.2条中Gk并未说明可取浮容重,就应按最不利情况计算,不能取浮容重。
本人觉得审图单位的意见是不正确的,但翻遍整本规范,确实没有说明可取浮容重。由于是否取浮容重,对基础计算影响很大,按审图单位意见修改,觉得过于过于保守,不修改一时又无法说服对方,故希望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2楼
现行规范都是按照概率理论设计的。对于你遇到的实际情况,如果地下水位不稳定,或者有概率会降低,那么取浮容重计算就会不安全。审图单位的意见虽然保守,但是还是比较稳妥的。基础设计对结构至关重要,还是安全第一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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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谢谢2楼的回复!但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查过,很多地方的《地基基础规范》中,Gk都已加注地下水位以下相应取浮容重。可看一下上海、浙江的地基基础规范。如果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岂不是说这些地方规范是不安全的?我从事的是给排水结构设计工作,接触的大都是埋地构筑物,这些构筑物很多是深埋结构,是否取浮容重得出的地基承载力值相差很大,对工程的造价影响也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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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广东的地基基础规范对这一条是如下解释的:对建筑物使用阶段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时,可将p或pmax扣除基底处与地下水位相应的浮力.也就是说基础与土都应考虑地下水浮力.国家规范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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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设计时应当按照最不利工况考虑。对于埋地水池,应当取浮容重,但是水位按照常年最低水位算。
但是对于一般的建筑物就不一定了。实际上Gk与γm应该相对应,Gk不取浮容重,那么相应的γm也不应该取浮容重,地基承载力就会相应提高,你的基础计算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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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其实我们在实际设计中,一般都按地下水位在基础底板以下(即Gk和γm均不取浮容重)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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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浙江省规范在Gk后由如下解释:地下水位以上容重取20kN/m3,地下水位以下去10kN/m3。显然也考虑了水浮力。
我根据国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email地址发了信,但被退回来了,可能email地址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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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在施岚青一二级注册考试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指南(2005)中的例题里看到的是考虑浮重度的
参见该书916页
当基础埋深范围内有地下水时,这时在地下水位以下部分的基础及回填土的平均重度,应扣除浮力10k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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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谢谢guanwang!
的确,在教科书上都是考虑浮容重的。
验算地基承载力时,正确的做法要计算两种工况:1、最高地下水水位时。2、地下水位在底板(基础底面)以下时。
实际计算中,我们一般用第二种工况进行计算,因为我设计的大部分是体积较大的构筑物,第二种工况较为不利。
但好像对于基础较小时,就不一定了,这还与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取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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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按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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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地下水以下的土中含土重和水,按浮容重计算土重还要加水重,那么直接用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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