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深圳地域特点,规范地基基础勘察设计工作,结合我市地基基础领域技术发展水平,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深圳市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编号为SJG01-2010,以下简称《规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为适应深圳地域特点,规范地基基础勘察设计工作,结合我市地基基础领域技术发展水平,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深圳市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编号为SJG01-2010,以下简称《规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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