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05-0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于2005年5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央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 2004年3月10日,第八次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并就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综述
2005-0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于2005年5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央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
2004年3月10日,第八次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并就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摄
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9~31日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会见了外方委员,听取对中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于2004年5月30日发布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国环境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
2004年,中央连续第八次在“两会”期间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环境监管,加快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温家宝总理要求:“加大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以及三峡库区污染防治,大力削减排污总量,遏制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上升势头”。党和国家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务院于2004年5月和10月分别召开了“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004年度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市空气质量与上年相当,部分城市污染仍然严重。酸雨污染略呈加重趋势。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水质差。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东海和渤海污染严重。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基本维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22楼
2004年登陆中国台风和热带风暴简表
编号(名称) 登陆时间(月.日) 登陆地点 最大风力(级) 影响地区
0407(蒲公英) 7.1 台湾花莲 11 浙江、上海、江苏
7.3 浙江乐清 10
0409(圆规) 7.16 香港 9
411 7.27 广东惠来~陆丰 8 广东
0414(云娜) 8.12 浙江温岭 12 浙江、福建、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河南、湖南
0418(艾利) 8.25 福建福清 12 福建、浙江
0421(海马) 9.13 浙江温州 8 浙江
0425(洛坦) 10.25 台湾台北 12
0428(南玛都) 12.4 台湾屏东 10
2004年春季中国主要沙尘天气过程 序号 时间 过程 主要 扬沙和沙尘暴影响的范围 风力(级)
(月.日) 类型 影响系统
1 3.2~3 扬沙 冷锋 青海东部、甘肃中部、内蒙西部和宁夏北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扬沙,其中甘肃的金昌、民勤,青海省的都兰、贵南、泽库等地出现沙尘暴 5~7,局地8
2 3.4 扬沙 冷锋 甘肃东部、内蒙西部地区的东南部、宁夏大部、陕西西北部地区出现扬沙,其中甘肃的武威、陕西的定边等地出现沙尘暴 6~7
3 3.9~11 沙尘暴 蒙古气旋 南疆盆地、内蒙古大部、甘肃中北部、青海西北部、宁夏、陕西北部、河北大部、京津地区、辽宁、吉林西部、黑龙江西南部、山东西部、河南中北部、江苏北部等地出现扬沙,其中南疆盆地东部、内蒙古中西部和东部偏南地区、甘肃西北部、青海西北部、宁夏北部等地及辽吉两省的局部地区出现沙尘暴,甘肃西北部和内蒙古的局部地区出现强沙尘暴 5~7,局地8
冷锋
4 3.15~16 扬沙 蒙古气旋 南疆盆地、甘肃的河西走廊、内蒙古中西部、宁夏、陕西北部、山西南部、河南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出现扬沙,南疆的局部地区还出现沙尘暴 5~6,局地7~9
冷锋
5 3.26~28 强沙尘暴 蒙古气旋 南疆盆地、内蒙古中西部和东部偏南地区、甘肃中西部、青海西北部、陕西北部、吉林西部、辽宁北部、黑龙江西南部等地出现扬沙,其中南疆盆地、青海西北部、甘肃西部、内蒙古中西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沙尘暴或强沙尘暴 5~7,局地8
冷锋
6 3.28~30 沙尘暴 冷锋 内蒙古中西部、甘肃西部、宁夏北部、陕西北部、山西北部、河北中北部、京津地区、辽宁西部等地出现扬沙,其中内蒙古中西部、甘肃西部、陕西北部、山西北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沙尘暴或强沙尘暴 5~6,局地7
7 3.31 扬沙 蒙古气旋 青海东部、内蒙古西部、宁夏、甘肃西部等地出现扬沙,局部地区出现沙尘暴 4~6,部分7
冷锋
8 4.15 扬沙 蒙古气旋 内蒙古东南部部分地区和辽宁大部出现扬沙 4~6
冷锋
9 4.22 扬沙 蒙古气旋 内蒙古东南部、辽宁西部、山西东南部、河南、湖北东北部等地出现扬沙 5~6,局地7
冷锋
10 4.23~25 沙尘暴 蒙古气旋 南疆盆地、甘肃西部、宁夏北部、内蒙古西部等地出现扬沙,其中南疆盆地的部分地区出现沙尘暴或强沙尘暴 4~6,局地7
冷锋
11 4.28~29 扬沙 蒙古气旋 南疆盆地、甘肃西部、宁夏、内蒙古西部和东部偏南地区、黑龙江西南部、吉林西部、辽宁西部等地出现扬沙 5~6
冷锋
12 5.5 扬沙 蒙古气旋 内蒙古东部偏南地区和辽宁西部地区出现扬沙,局部地区出现沙尘暴 5~6,局地7
冷锋
13 5.8 沙尘暴 蒙古气旋 黑龙江西南部、吉林西部、辽宁西部和内蒙古东部偏南地区出现扬沙,其中内蒙古东部偏南地区、吉林西部和黑龙江西南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沙尘暴,吉林西部的局部地区出现强沙尘暴 6~7,局地8
冷锋
14 5.18 沙尘暴 冷锋 内蒙古东部偏南地区、黑龙江中部偏西地区和辽宁西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扬沙,其中内蒙古东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沙尘暴,局部地区出现强沙尘暴 6~7
蒙古气旋
15 5.2 扬沙 冷锋 新疆西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扬沙,局部地区出现沙尘暴和强沙尘暴 5~6
地震灾害 2004年中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4次,包括大陆地区22次,台湾地区12次。其中6~7级地震5次,5~6级地震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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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04年中国大陆地区有11次地震成灾事件。地震灾害共造成中国大陆地区约95万人受灾,受灾面积约20815平方公里;死亡8人、重伤209人、轻伤479人;造成房屋153548m2毁坏,817194m2严重破坏,2054527m2中等破坏,5902267m2轻微破坏;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9.5亿元。
2004年中国大陆地震灾害损失一览表
成灾 时间 地点 震级 人员伤亡(人) 房屋破坏(m2) 直接经济损失
事件 (万元)
序号 月日 时分 死亡 重伤 轻伤 毁坏 严重 中等 轻微
1 3月7日 21:29 西藏安多、那曲间 5.6 5 1462
2 3月24日 9:53 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 5.9 1 3 2 29409 84717 268688 378160 20272
3 5月11日 7:27 青海德令哈 5.9 10968 15162 55643 223321 2060.329
4 6月17日 5:25 四川宜宾 4.7 1 2 7 16000 102700 275640 1535
5 7月12日 7:08 西藏仲巴 6.7 747 18370 42166 1622.17
6 8月10日 18:26 云南鲁甸 5.6 4 191 406 78881 524594 1087697 2017172 33226[1]
7 8月24日 18:05 西藏安多 5.8 0 0 608 1247 83.38
8 9月7日 20:15 甘肃岷县-卓尼县 5 1 9 27 25205 118594 270637 387558 6600.189
9 9月17日 2:31 广东阳江 4.9 7359 2308.2
10 10月19日 6:11 云南保山 5 3 13 6227 48018 201928 2105161 21720
11 12月26日 15:30 云南双柏 5 1 1 19 2858 9362 48256 464483 4070
总计 8 209 479 153548 817194 2054527 5902267 94959.27
注:[1] 含对贵州省造成的经济损失1236万元。
地质灾害 2004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3555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976起,全年共造成人员伤亡1407人,其中死亡734人,失踪124人,受伤54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2004年汛期防灾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全国各地共成功预报各类地质灾害723起,避免了47614人的因灾伤亡。
海洋灾害 2004年全国海洋灾害属正常年份。风暴潮、赤潮、溢油等灾害共发生155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4亿元,死亡、失踪140人。因风暴潮、赤潮和海浪等造成的灾害损失较上年减少约33%。风暴潮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15亿元,死亡、失踪49人,为2004年的主要海洋灾害;海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7亿元;赤潮和溢油灾害也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海冰未造成明显损失。
2004年主要海洋灾害损失统计
灾 种 发生次数 死亡、失踪人数(人) 直接经济损失
风暴潮 19 49 52.15(亿元)
赤 潮 96 无 6.5(万元)
海 浪 35 91 1.15(亿元)
溢 油 5 无 —
海 冰 -- — —
合 计 155 140 54.22(亿元)
注:近岸浪灾害损失含在风暴潮灾害损失中
措施与行动
【地质灾害预防】发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编制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报】2004年5月1日~9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在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88期,其中警报8次。全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22起,保护了4.7万人的生命安全和4.5亿元财产。其中8月25日向福建、浙江地区发布了5级地质灾害警报,当地政府安全转移3万多人和重要财产,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准确预报“艾利”台风】中央气象台、福建省气象台和厦门市气象台对“艾利”台风登陆的地点和时间做出了较准确预报,有关方面提前转移群众51.6万人,使10676条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没有1人因灾死亡。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2004年,全国增雨作业目标区面积约300余万km2,各地共租用飞机34架,累计飞行作业613架次、1605小时;地面高炮、火箭人工增雨作业15100余次。有24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了人工防雹作业约41200余次,保护面积达43万余km2,有效地防止和减弱了冰雹对农业危害。
【全国防震减灾会议】2004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防震减灾会议。会议全面回顾总结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中国面临的地震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确立“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出“到2020年,中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奋斗目标。
【震灾预防】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09号令,发布《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主要对地震监测台网管理的基本原则,地震监测工作的管理权限,国家对地震监测工作的政策性规定以及外国组织和个人的从业许可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海啸国际紧急救援】 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近海发生8.7级特大地震,引发特大海啸,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应印尼政府请求,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国国际救援队先后分派出两批70人,赴印尼班达亚齐开展了救援行动。在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的安排下,救援队救治伤员10000余人次,搜索清理69具遇难者尸体,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帮助恢复严重受损的班达亚齐市中心医院医疗能力等,进行灾情调查和地震趋势分析,前后历时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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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2005-06-02
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2004年,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顾秀莲副委员长等国家领导人先后8次出席国际环保合作活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和安排的重大国际环境合作活动90余次,在华主办各种规模的国际会议35次,通过多边、双边、国合会等各种渠道促成引进与落实境外资金约11850万美元,全年派出260人次参加双边、多边和区域性环境磋商和谈判,邀请31个国外部级以上环境代表团访华,与意大利、捷克、匈牙利等国新签署了6个双边合作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
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9~31日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会见了与会中外方委员,听取对中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国合会主席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004年10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王光亚陪同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访问了中国生态农业第一村—北京大兴县留民营村。
2004年9月27日~29日,联合国环境署笹川环境奖20周年庆典大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国务委员唐家璇出席了庆典仪式。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修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颁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发布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2004年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情况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到67起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6起,重大环境事件13起,造成21人死亡、705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5亿多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总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下降了216人(2003年重庆市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件造成2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0.5亿元。
2004年,中国海域共发生0.1吨以上船舶污染事故28起,主要为石油泄漏,总泄漏量约3817吨。其中泄漏量10吨以上的事故15起,泄漏量50吨以上的事故3起。
污染事故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2004年11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授牌命名仪式,拜耳(无锡)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钞票纸厂、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共8家企业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对“城考”结果的上报、审核和发布方式进行了改革,全国正式上报“城考”结果的城市达到500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75%。国家新增考核的环保重点城市66个,由国家公布“城考”结果的环保重点城市首次从原来的47个增加到113个。国家首次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所辖城市的“城考”的排名结果。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建设项目55024个,其中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51117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1190个。国家环保总局查处了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新疆塔里木盆地塔河油田7区奥陶系油藏开发建设工程等45个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开展了1998~2002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专项清查活动,共清查建设项目220673个,对1539项建设项目下达了限期补办环保验收手续通知书,另有2378项建设项目按规定补办了验收手续。全国共立案查处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违规企业1478个。
贯彻落实《环评法》,积极推动规划环评的开展。完成《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攀钢十五规划、宝钢总体工程等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截止2004年底,对281个国家、省级开发区区域环评进行了批复。
2004年,全国新上建设项目323264个,其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320997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为99.3%。建设项目环保投资4061.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4.0%。国家环保总局共审查建设项目556个,其中工业类项目365个,生态类项目191个。
国家环保总局全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2个,建设项目环保投资94.96亿元,占投资总额的4.43%。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39.09万吨/日,新增废气处理能力1458万标准立方米/时。
2004年环境应急演习
2004年10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宁波市人民政府举行了一次环境应急演习。演习模拟宁波市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因生产控制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有毒物料突然泄漏造成大气污染。地方环保部门接到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报告后,紧急出动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队伍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宁波市政府指挥各有关部门紧急救援。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设立了演习总指挥部,负责事故的调度和处理,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借助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境信息传输系统等决策支持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和专线传输技术,实现了远程指挥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妥善地控制和消除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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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及查处情况
2004年3月,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规定,既未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又明知解吸装置不能正常运行,仍强行投料生产,致使大量高浓度氨氮超标废水(浓度高达2611-7618mg/L,超标125倍)直接外排,经支流毗河流入沱江,严重污染了沱江水质。从2004年3月2日开始,沱江发生死鱼,沱江沿线城市简阳、资阳、资中和内江四地(市)饮用水源遭受污染,到3月26日污染事故解除,共造成沱江下游死鱼100万公斤,25天近100万群众饮水中断,沱江水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大量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停产,据四川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2.19亿多元。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国家环保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迅速采取措施,采用消防车调用生活用水,引岷江水冲污,解决群众用水困难,消除污染。
对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污染事故罚款100万元,先行赔付渔业损失1179.8万元。四川省政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生态省(市、县)创建
截止2004年底,全国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和福建8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工作。宁波、青岛、深圳、厦门、杭州、长沙、南京、苏州、扬州、绍兴、盘锦、盐城、衢州、中山、舟山、怀化、黄山、马鞍山、无锡、海宁、安吉、常熟、张家港、昆山、江阴、上海闽行区、北京朝阳区、深圳龙岗区、都江堰市等一批市(区)、县开展了生态市(区)、生态县创建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84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总数已达到166个。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了对山东省潍坊、日照、蓬莱、胶南、莱西,浙江省富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四川省成都和陕西省宝鸡市的创模技术核查或考核验收。绵阳、无锡、金坛、溧阳、福州、镇江、常州、沈阳、克拉玛依、库尔勒、江门、重庆市渝北区等12个城市(区)先后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称号,是1997年开展创模活动以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最多的一年。
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44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还有100多个城市和城区正在创模,涉及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等38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授予浙江省常山县同弓乡和云南省曲靖市珠街乡 “全国环境优美乡”称号。目前全国已命名了7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授予南京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2004年4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历时七个月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万人次,检查企业60万家次,挂牌督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3365件(省级督办425件)。集中整治连片污染问题100余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7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6462家,责令停产治理3861家、限期治理6755家,处理有关责任人155名(其中政府及有关部门81人)。
全国共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587家,垃圾处理场772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4.5万家,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炼焦、铁合金、铬盐、黄姜、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9880家,涉及2000年以来新建项目72.9万个。
国家环保总局先后派出19个暗查组,对淮河流域污染反弹、四川沱江污染事故、三峡库区支流“水华”、河北省唐山市钢铁企业污染、河北省徐水县和浙江省长兴县铅污染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各级政府对3365个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其中省级挂牌督办425件。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搬走40万立方米“灰渣山”,解决了困扰全市人民多年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彻底取缔影响甘肃静宁县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的固原王恒造纸厂,避免了跨界污染纠纷。浙江省对造成500多名儿童铅中毒的长兴县蓄电池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关闭115家没有治污能力的企业。江西省取缔南昌县蒋巷镇5家非法小炼油企业,解决了影响师生学习生活问题。河北省全部停产徐水县11家涉铅企业,依法拘留4家违法企业的法人代表,追究了徐水县县长、主管副县长行政责任。
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2004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1908.6亿元,比上年增加 17.3%。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40亿元,比上年增加6.3%;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308.1亿元;新建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460.5亿元,比上年增加38.1%。2004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0%,与上年持平。
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2004年是《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年共批准免于申报317份,受理正常申报20份,2种新物质通过评审。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包含4300余种物质;成立了新化学物质专家评审委员会,新化学物质登记工作顺利起步,建立和实施了与国际接轨的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
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方面,2004年共审核和发放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147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5929份,其中进口放行通知单4517份,出口放行通知单1292份。
地热资源开发与保护
全国勘探了103个地热田,可采资源量3.33亿立方米/年。全国可采热水资源量67.17亿立方米/年,其中可利用的热量962.28′1015焦耳,折合标准煤3283.4万吨。
2004年全国开采热水13756千克/秒,其中可利用的热量10779百万千瓦小时/年(GWh/a),折合标准煤132万吨。地热资源利用量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为促进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展了“温泉之乡”命名活动。目前,广东恩平市、黑龙江大庆林甸县已正式被命名为“温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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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环境保护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2004年,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环境地表水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环境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环境土壤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等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等17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公布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15项环境产品技术要求。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61个,城市人口34088万人。城市面积39.42万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3.03万平方公里。城市范围内人口密度847人/平方公里。
城市供水、节水 2004年,城市供水总量48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84%;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210.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由上年的43.5%下降到43.1%;全年公共服务用水量68.2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由上年的13.6%上升到13.9%;全年居民家庭用水量164.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由上年的33.6%上升到33.7%。城市用水人口30281万人,城市用水普及率88.8%,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11.7升,比上年增加0.8升。2004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量3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3%,与上年基本持平。
城市燃气与集中供热 2004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213.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6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169.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7.8亿立方米;液化气供应总量1122.4万吨,比上年减少3.9万吨。城市用气人口27785万人,燃气普及率81.5%,比上年增加了4.8个百分点。2004年末,蒸汽供热能力9.83万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17.44万兆瓦;集中供热面积21.6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3%。
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 2004年,全国城市拥有公共交通车辆28.7万标台,比上年增长10.7%。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8.4标台,比上年增加0.7标台。全年运送乘客426.7万亿人次,比上年增加45.4万亿人次。拥有城市客渡船只1145艘,运送乘客2.4万亿人次。城市出租车辆90.3万辆,与上年基本持平。2004年末,拥有城市道路22.2万公里、道路面积35.2亿平方米。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0.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9平方米。
城市污水处理 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62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45.6%,比上年提高3.21个百分点。
城市绿化 2004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5.9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8.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31.15%上升至31.64%。全国拥有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5.1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2万公顷;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7.3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9平方米。
地质公园
2004年新批41个国家地质公园,全国共计85个国家地质公园。其中安徽黄山、江西庐山、河南云台山、云南石林、广东丹霞山、湖南张家界、黑龙江五大连池和河南嵩山等8家地质公园首批进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名录。
鉴于中国在地质公园建设工作上的突出贡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6月27~29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
渔业环境污染损失
2004年,全国共发生渔业污染事故102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其中,海洋渔业污染事故79起,污染面积约2.8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9亿元,其中特大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7起;内陆水域渔业污染事故941起,污染面积约21.1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渔业污染事故3起,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重大渔业污染事故14起。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可测算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36.5亿元,其中内陆水域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8.6亿元,海洋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为27.9亿元。
矿山环境保护
加强了矿山环境保护立法和矿山环境保护制度研究工作。“国家矿山公园” 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完成了12个省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新部署了其它19个省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04年国家投入资金40590万元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治理面积27435公顷。
2004年5月至9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全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矿山企业52414家,关停、取缔16413家,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7087家,查处相关责任人77名。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
2004年8月16日中国气象局制订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十一类。 预警信号按照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分为四级(Ⅳ,Ⅲ,Ⅱ,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并以中英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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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老大,你应该直接给word文档传上来嘛,下载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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