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正午焰阳
正午焰阳 Lv.10
2006年01月13日 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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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自然层的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方可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多层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均应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以及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层高在2.2m以上者,均应计算建筑面积。有围护外寺的,应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外墙围护的,应按自然层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一般规定: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自然层的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方可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多层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均应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以及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层高在2.2m以上者,均应计算建筑面积。有围护外寺的,应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外墙围护的,应按自然层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同一建筑物的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5、设有围护结构(或围栏)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按其底板面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设有围护性幕墙的建筑物,按幕墙主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全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应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应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商店(仓库、车间)、地下车站、地下泳池、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以外的通风竖井、外墙以外的通风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有围护结构且层在2.2m以上的部位,按该部位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建筑物内的夹层、插层,应按其层高在2.2m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6、技术层和检修通道内设有围护结构的办公室、值班室、储藏室等,层高在2.2m以上时,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自动扶梯、六亲不认步道(滚梯),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室内提物井、管道井、抽油烟机风道、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等,应按首层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设有结构层的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应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分层计算建筑面积。
  11、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及以上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眺望间、落地厨窗、阳台等,应按其围护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层高在2.2m以上的近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
 三、折算面积范围:
  1、坡屋顶内的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按该部位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建筑物外无围护结构,有顶盖的走廊、挑廊、檐廊、阳台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其依附的建筑物自然层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雨篷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相邻建筑物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计算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m的楼层或部位。
  2、属于道路组成部分的穿过建筑物的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吊脚架空层、架空走廊、檐廊。
  3、设计不利用,或作为技术层,或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
  4、利用地下室设置的消防水池。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和检修通道(不论其层高如何)。
  8、设计不利用或净高小于1.2m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9、突出外墙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面、装饰性幕墙、门斗、宽度在2.1m及以下的雨篷、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
  10、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11、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室外楼梯、架空走廊、露台等。
  12、屋顶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花架、凉亭、露天泳池等。
  13、临时、活动、简易的建筑物。
  14、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建筑物。
  15、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筑物不相连的变形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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