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接到一个工程共3个单体:1~2车间,辅助用房 本工程工程名称:箱包有限公司;子项名称:1#车间,2#车间。 2#车间建筑面积:2500平方 生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车间定性为箱包车间属易燃车间,按规范需设计喷淋系统。 其中1#车间只有一层,层高净空高度为9米,已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自动喷淋灭火规范6.11条采用闭式系统的最大净空高度为8米;按建规8.57条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本工程工程名称:箱包有限公司;子项名称:1#车间,2#车间。
2#车间建筑面积:2500平方
生产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车间定性为箱包车间属易燃车间,按规范需设计喷淋系统。
其中1#车间只有一层,层高净空高度为9米,已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自动喷淋灭火规范6.11条采用闭式系统的最大净空高度为8米;按建规8.57条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2#车间从建规很自规分析:(1)面积没超过5000平方消防水炮不考虑;(2)闭式系统已无法保护
方案:是不是采用开式喷头或者采用快速响应系统;还是喷淋系统就不上了,直接上消火栓就可以。
这一点很不清楚,请假各位前辈最后的方案应如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