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专业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4 本标准适用于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0.1 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专业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4 本标准适用于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5 房屋建筑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各有关专业的制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