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协[2005]04号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到有关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的通知》(水建管[2005]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工作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审批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归口管理。我会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到有关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的通知》(水建管[2005]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工作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审批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归口管理。我会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前,水利部新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我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在制订之中,待正式发布后,我会将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对监理人员资格进行管理。
二、新办法发布之前,对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以下简称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本函后,请于2005年11月15日前,向我会推荐一个单位或部门作为我会监理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协作单位(以下简称协作单位,文件提交格式见附件1)。根据《通知》精神,该单位宜为独立法人单位,建议由本流域或区域内相关行业中介机构或事业单位承担,此单位由我会确认后,协助我会开展该流域机构或行政区域内的监理人员有关资格管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审批工作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由我会负责。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的人员,应由其注册的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我会申报。我会计划于2006年下半年组织一次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
2、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由我会负责,监理工程师资格须经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该资格考试由我会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06年上半年,考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及案例分析等。报考条件(最终报考条件待新办法发布后确定)初步确定为:
(1)取得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本科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工作3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请协作单位根据以上条件,对本流域机构或行政区域内参加2006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并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将预报名总人数报至我会。
3、监理员资格审批统一由我会归口管理,我会负责部直属单位的监理员资格审批。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监理员证书由我会统一发放。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培训工作
我会统一组织实施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统一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委托培训机构,认定授课教师资格,组织跟踪授课质量,监测与评价培训效果。
(四)监理人员证书换发工作
为保证监理人员现持证书的合法、有效性,我会决定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证书(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进行换发。
此次证书换发工作由我会统一组织。请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协作单位)协助开展各流域机构或行政区域内的换证初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换证对象
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2、换证程序
(1)申请人员在水利部网页上自行下载并打印《监理人员证书换发申请表》(附件2)、《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备齐相关材料后(包括2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初审单位查验),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至各初审单位,同时缴纳证书工本费。
(2)各初审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汇总形成《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电子、书面文件各一份,具体格式从网上下载),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到我会。
(3)我会对换证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后,统一办理换证事宜。
3、受理时间
200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申请换证人员按归属地将申请材料报各初审单位(部直属单位换证人员材料,由本单位汇总直接报至我会);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20日,各初审单位将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提交到我会。2006年1月21日至2006年3月31日,我会将新证书发放到各初审单位。截至2006年4月1日,原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不再有效。
4、换证要求
(1)按行业自律要求,监理人员换发我会证书,应加入我会,成为我会个人会员。请在填写《监理人员证书换发申请表》的同时按要求填写《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我会将为会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和自律管理。
(2)申请换发《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必须应聘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换证:
○1连续三年未直接从事资格许可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
○2年龄超过65周岁的。
(4)本次换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由初审单位汇总后统一汇至我会账户(收款单位: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西客站支行世纪坛分理处,账号:0200096309000009837)。
申请换证人员所在单位为我会会员单位或申请成为会员单位的,以及本人申请为个人会员的,免交此费用。
我会资格资质管理部负责监理人员资格管理的具体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翟伟锋 张雪虎
电 话:010-63204104、63204342
传 真:010-6320431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
邮 编:100038
网 址:http://www.mwr.gov.cn/ztbd/slgcxh/
邮 箱:zszxh@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