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专业人士,如果一个规划2.5万人的居住小区,要分期建设,在前几期已经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相关地块建设了综合健身馆,那么以后几期开发地块还用考虑相关配套公建吗?那个《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里面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街坊级的配套标准的意思是不管规模多大都要有配套的吗?一个街坊级的也需要配套?还是只要整个大的居住区相关配套满足要求就可以了?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如果一个规划2.5万人的居住小区,要分期建设,在前几期已经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相关地块建设了综合健身馆,那么以后几期开发地块还用考虑相关配套公建吗?那个《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里面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街坊级的配套标准的意思是不管规模多大都要有配套的吗?一个街坊级的也需要配套?还是只要整个大的居住区相关配套满足要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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