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05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附件二)的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共同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6—2002,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5.2.2、6.2.1
建标[2002]105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附件二)的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共同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6—2002,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5.2.2、6.2.1、7.2.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