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下车库,战时为人防,它的排烟怎么做:对与人防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的排烟系统和地下车库要求的排烟系统有没有区别,按哪个做,可不可以就按平时排烟做?有没有战时排烟这一说。是不是战时只做通风?
对于地下车库,战时为人防,它的排烟怎么做:对与人防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的排烟系统和地下车库要求的排烟系统有没有区别,按哪个做,可不可以就按平时排烟做?有没有战时排烟这一说。是不是战时只做通风?
2楼
如果战时人防,平时为地下汽车库的人防工程。由于人防工程防火规范并未对此类型作出相关要求,其相关条文解释如下:
1.0.4 规定了与相关规范的关系。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涉及面较广,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等都是必须遵照的。本规范不可能把这些规范内容全部包括进去,故作了本条规定。
因此,我的做法是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执行。我一直这么做,没有什么问题。
关于是否有战时排烟一说: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
1.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和其它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2.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这就意味这如果仅是人防工程,而没有平时使用功能,则没有消防的相关要求,因此,也就不存在战时排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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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nail_yin 于 2010-5-18 19: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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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又学到了一点,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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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没有听说过有战时排烟的说法,根据现在的人防设计只考虑战时几种通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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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给豆版的说法做个补充。讨论人防战时要不要排烟咱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战时要排烟,我们应该怎么做?想象一下:战争打起来了,核生化武器扔下来了,外面全是被沾染的有毒放射性气体。如果此时防空地下室起火,我们要排烟!那么,排烟系统自然要按要求做,怎么也要一两万,起码7200m3/h(规范规定的最小排烟风机排烟量)。补风不小于排烟量的50%,起码3600m3/h。这补风补的可全是室外的有毒气体,所以必须要经过过滤吸收器处理,否则人未被熏死先被毒死了。但是,是这个样子么?我们知道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只按照战时滤毒通风量选取,不考虑补风。所以,人防战时是不考虑排烟的。不止是不考虑排烟,也不考虑消防给水。因为防规没有要求在人防内设消防水池和泵房。实际上,人防战时根本就不考虑起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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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人防不用排烟的,只考虑清洁,滤毒,隔绝三种通风方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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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5楼的逻辑与结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我们一般人做做的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为汽车库,不需要考虑战时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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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plhc 于 2010-5-29 09: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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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人防什么等级需要排烟?
如果人防不考虑平时使用功能来做排烟的话,战时怎么考虑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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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看看人防防火规范的适用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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