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设计市场的发展变化,有的设计单位开始做限额设计,就是先答应业主所承接的设计可保证他的预定造价条件.设计单位把工程造价按比例分到每个专业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工程图纸将来若超造价就必须返工重做.对这件事,业主的态度是超了他定的造价就换设计单位,设计院上层的态度是有活就得接.设计人员有没有态度都得干,搞的设计人员有时里外不讨好.对于造价较低的电气来说有些限额设计是很残酷的,在符合规范不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可能单位造价差几块钱就有可能降不下来,降不下来后果就不说了.于是有些设计人员就在制图上做起文章.比如设计图是按1:110画的却标注比例是1:100(预算员肯定是拿1:100的比例尺量),电线工程量不统计仅注明详平面图,而图上三根线以上的线路不标导线根数(有的预算员知道图上画的一根线是代表实际的两根电线),平面图明明是双管灯而图例上却注明是单管灯(预算员一般按单管算).有的业主只知道看一个配电箱的造价是多少,于是本来可设一个配电箱就改两个(把一个配电箱的元件分成两部分放到两个壳子中,这样一来价格降一半)..... ,还有一些例子就不列举了. 这样就把要质量还是要控价(两者只能取其一)的矛盾转嫁出去.施工时该做的都做了(图纸会审和阶段验收时交待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做),"欺骗"完后后生米已快熟饭(电气造价比重低,施工监理审核造价不同步)时若追究责任,设计人员一方面开始坚持原则和推卸责任,另一方面也承担自己的"失误". 这样做似乎有损设计人员的"形象",在侮辱自己和大家的人格......., 明明知道不可为而有时却不得不为之. 这对有理性的建设方则完全没必要这样做,因为他们清楚工程安全质量和造价的平衡点设计方可以协助他们找到.
随着设计市场的发展变化,有的设计单位开始做限额设计,就是先答应业主所承接的设计可保证他的预定造价条件.设计单位把工程造价按比例分到每个专业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工程图纸将来若超造价就必须返工重做.对这件事,业主的态度是超了他定的造价就换设计单位,设计院上层的态度是有活就得接.设计人员有没有态度都得干,搞的设计人员有时里外不讨好.对于造价较低的电气来说有些限额设计是很残酷的,在符合规范不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可能单位造价差几块钱就有可能降不下来,降不下来后果就不说了.于是有些设计人员就在制图上做起文章.比如设计图是按1:110画的却标注比例是1:100(预算员肯定是拿1:100的比例尺量),电线工程量不统计仅注明详平面图,而图上三根线以上的线路不标导线根数(有的预算员知道图上画的一根线是代表实际的两根电线),平面图明明是双管灯而图例上却注明是单管灯(预算员一般按单管算).有的业主只知道看一个配电箱的造价是多少,于是本来可设一个配电箱就改两个(把一个配电箱的元件分成两部分放到两个壳子中,这样一来价格降一半)..... ,还有一些例子就不列举了. 这样就把要质量还是要控价(两者只能取其一)的矛盾转嫁出去.施工时该做的都做了(图纸会审和阶段验收时交待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做),"欺骗"完后后生米已快熟饭(电气造价比重低,施工监理审核造价不同步)时若追究责任,设计人员一方面开始坚持原则和推卸责任,另一方面也承担自己的"失误". 这样做似乎有损设计人员的"形象",在侮辱自己和大家的人格......., 明明知道不可为而有时却不得不为之. 这对有理性的建设方则完全没必要这样做,因为他们清楚工程安全质量和造价的平衡点设计方可以协助他们找到.
2楼
各位设计师没有议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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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没有人跟贴?难道这种情况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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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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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不知道了,我是自己的工作室,想腐败,没有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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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也没有听说过,不过这个不奇怪啊!在我们国家,什么东西不会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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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还真没见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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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quote]以下是引用zengenpeng在2005-08-19 15:00:41.0发表的内容:
不知道了,我是自己的工作室,想腐败,没有机会啊. 你仔细看过没有呀?好象是说没工作室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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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既然大家都这样说,我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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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您可粗,不可错。
如果您能对施工单位的“深化设计”睁眼闭眼,一切会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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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限额设计做过,没有那么严重,该如何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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