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建筑高度<100米的一类综合楼,一至四层为商业网点及办公,五至三十一层为住宅,标准层住宅为每层十三户,有一个U型的走道,请问,住宅部分的走道是否需要设喷淋?高规没有明确规定,但高规规定二类公共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需设喷淋(包括走道),那么一类综合楼的住宅部分的走道是否属公共部分呢?是否需设喷淋呢?
请教:一建筑高度<100米的一类综合楼,一至四层为商业网点及办公,五至三十一层为住宅,标准层住宅为每层十三户,有一个U型的走道,请问,住宅部分的走道是否需要设喷淋?高规没有明确规定,但高规规定二类公共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需设喷淋(包括走道),那么一类综合楼的住宅部分的走道是否属公共部分呢?是否需设喷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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