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第3.6.3条,其注释有“当有高压感性用电设备或者配电变压器台数较多时,高压部分的无功负荷应由高压电容器补偿”,为何“配电变压器台数较多时”需要高压电容补偿呢?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第3.6.3条,其注释有“当有高压感性用电设备或者
配电变压器台数较多时,高压部分的无功负荷应由高压电容器补偿”,为何“配电变压器台数较多时”需要高压电容补偿呢?
12楼
guojianxin 发表于 2010-3-5 13:24 通常供电部门的区域变电站或大用户的总降压变电站高压母线上才考虑高压无功补偿。那该如何补偿呢?参数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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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我是这么理解的,一般的变压器都需要在低压侧进行补偿,显然台数较多时,进行高压补偿较为经济。当然了,民规是个大杂烩,建议以GB50052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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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变压器本身就要消耗无功,因此数量多时需要进行无功补偿。但实际上出于管理、成本、场地等原因,很少因为这一点做高压无功补偿。还想说的是,如果是用民规为设计高压无功补偿的依据,那还是别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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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要说理由的话,应该是因为配电变压器台数过多时低压就地补偿总的成本较高,相对的高压集中补偿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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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呵呵,真实好东西谢谢楼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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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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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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