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复习资料(免费版) 2010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复习资料(各科目不定时更新)。
2010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复习资料(免费版)
2010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复习资料(各科目不定时更新)。
13楼
1、引言
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自80年代初期实行改革以来,在建立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为中心的建设管理体制上,在推广以应用FIDIC合同条款为核心的工程管理模式上,取得了一系列较大的成绩。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现行的水利水电建筑承包市场运行还远不够有序和规范;业主单位在此市场条件下占有绝对的市场主动权,影响了施工承包合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施工企业改革时期各种显现的矛盾迫切需要施工合同来缓解,所以,施工企业为迎合业主单位取标的意向,普遍低价投标以增加中标的机会(在一些由地方投资的中小型工程上,甚至出现了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现象)在此情况下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企业若按常规的施工工艺和项目管理方法,必将难以获得理想的利润额,甚至连预期的亏损都很难弥补。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成本可分为两部分:施工成本(具体包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和经营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其中施工成本一般占合同总价的70%以上,所以,施工成本是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通过施工成本控制,可以促使项目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支出;可以分析和考核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计划消耗情况,挖掘降低施工成本的潜力;可以为企业投标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和预测的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中,施工成本控制是相当复杂的。因为水利水电工程一般施工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技术条件复杂,产品单件性鲜明,不可能建立和其他制造业一样的标准成本控制系统;而且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是临时组成的,施工人员中民工较多,施工区域地理和气候条件一般又不利,这使有效地对施工成本控制变得更加困难。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毕竟有其内在的规律,只要我们科学地组织和规划,采取适当的控制标准,严格地按规章实施,施工成本控制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施工成本的控制必须以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
2、施工成本控制的实施步骤
2.1制定施工成本控制的标准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类型和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采取合适的施工成本控制措施,制定可行的控制标准。这个过程是整个施工成本控制的关键,其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施工成本控制的效果,甚至影响整个工作的成败。
2.2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
记录应建立在仔细观察的基础上,对记录的内容要求详细又完整。它涉及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施工工艺、现场管理、工作面情况、场地布置和施工准备等项目;也包括资源的数量、类别,人工和施工机械进退工作面的时间、休息或闲置时间,以及设备的保养、维护时间等内容。这一过程是施工成本控制的基础。
2.3对记录的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
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记录的内容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并对原始资料仔细地审核,对整理的资料进行事后的结构性、及时性、计算和逻辑检查,使成果成为能反映施工和管理水平特征的资料。然后用适当的控制标准与整理的资料相比较,并结合实际施工和管理中的情况,撰写出施工成本统计分析报告,对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2.4落实报告中的措施
即对报告中成功的经验进行广泛地推广;对存在问题的环节及时地监督改正。
3、施工成本的控制标准
3.1合同施工成本控制标准
合同施工成本控制标准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成本作为项目实际施工成本的控制标准。由于这套标准以合同为基础,适用性较强,在很多项目管理中被使用。合同价作为限制成本价,经常被切块或按工序进行分解,以切块价和工序单价为各施工队和部门的承包指标。这种倒逼的方法将施工成本控制在一个“封闭”的范围内,迫使各核算主体都自觉地采取适当的手段降低单位施工成本。但由于市场恶性竞争或施工企业投标中熟练使用一些技巧(如不平衡报价),使整个合同中或某些单价的施工成本低于施工企业相应的实际施工成本,造成核算主体在施工和管理方面虽然付出极大的努力,可承包指标却是一个无法降到的目标。这种情况下合同施工成本作为标准发挥的作用将极其有限。为此,一些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即对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综合评价和单价平衡,以调整后的可行价作为实际施工成本控制的标准(这种做法有时会造成较大的工作量)
3.2预算定额控制标准
预算定额控制标准是从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主管部门代表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统一预算定额作为项目实际施工成本的控制标准。由于它反映的是本行业的平均水平,即使施工企业在投标和项目管理时对其作出一定调整,也不能准确地反映具体单位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一般来讲,当前的市场竞争价大大低于预算定额编制价,纯粹按照预算定额水平作为标准进行施工成本控制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但是,我国当前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仍是以国家投资为主,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专业的咨询市场还不够发达,在这种情况下,预算定额是国家对工程造价合理与否判断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也必然以此来控制工程造价;同时,对一些施工承包合同价低于成本价或大大高于市场价,而施工企业又没有可参照的企业定额的合同工程,将不得不选择预算定额作为施工成本控制标准。所以,一些施工企业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予以调整,以调整后的实物消耗量作为控制标准。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变革时期的客观情况,但随着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在大型施工企业中这套控制标准正逐步被企业定额所代替。
3.3企业实物消耗控制标准
企业实物消耗控制标准是以施工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编制出的实物量消耗定额作为项目实际施工成本的控制标准。企业中标后,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实物量定额对合同价进行调整,并以此标准对项目总的盈亏情况和单价盈亏情况予以评价,将其作为各施工队和部门盈利或减亏的承包依据。企业实物量消耗定额在项目管理和投标中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水利水电建筑承包市场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的迈进,也说明了项目管理和企业决策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过渡。但是,企业实物量消耗定额的编制是一项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技术条件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作保障,并不是一般中小型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能够做好的。
4、施工成本与控制费用的关系
很显然,施工成本的控制措施越多越严,控制费用的支出也就越多。措施越多越严,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和修改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控制费用的支出也就越多;同时,施工成本控制标准不同,也对控制费用的支出有着不同的影响。前述的三种施工成本控制标准从制定到根据分析报告所采取的措施,每一步都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在同一施工措施同一控制程度情况下,对施工成本控制的实际步骤第一步而言,预算定额标准的制定费用最低(因为施工企业'):“>企业一般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对定额中人工和施工机械的效率按一定的经验值进行调整),而企业实物量消耗定额最高(因为它包括了编制定额的成本摊销费、定额调整发生费、定额维护、管理和改进摊销费等);从第二步到第四步,不论何种标准,都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和管理活动的记录、整理和分析,费用支出应该相差不大。
那么,是不是施工成本措施越多越严就越好呢?由图1可以看出:在控制措施不断地增多和加严的过程中 ,开始时施工成本的减少远远大于控制费用的支出,项目总成本在不断下降;当控制到一定程度后,施工成本的减少将小于控制费用支出,项目总成本开始上升。工程总成本的最低点为收支平衡点,也是施工成本控制的最优点。当然,工程项目一般并不能够提供准确而又可靠的这类曲线,也就无法确定实施的措施。但是,对每一个项目而言,项目经理可根据经验和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合理地掌握施工成本的控制度,使其尽量接近收支平衡点。
5、做好施工成本控制的基础工作
5.1编制适用的企业定额
以企业定额来进行成本控制,是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投标市场竞争对施工企业的客观要求。企业实物量消耗定额是企业定额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在自身的水平上充分考虑了人的积极因素,在施工强度、质量以及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方面规定所能达到的标准。编制先进而又可行的工时(工日)、材料单位耗量、台时(台班)等项消耗定额,是成本计划,考核、分析施工消耗水平的重要依据。有了定额,才能据以审核各项消耗是否合理,是否节约,借以控制不必要的施工消耗,因此,规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随着新的施工技术、新的建筑材料、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施工设备在施工中的应用,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必将不断提高。所以,为了准确掌握企业的竞争实力,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地对内部定额进行修订,使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位置。
5.2加强材料管理
材料费(含配件)是施工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对材料费的控制是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凡材料物资的收发、领退以及不同核算主体间的内部转移,都要经过清点和填制必要的凭证,并经一定的审批手续,以防止乱领、乱用。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要按规定及时地盘点、清查,防止积压浪费、变质和**盗窃;严格按施工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尽量避免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缺陷,从而减少返工的材料费损失;另外,材料的质量管理也直接决定着施工成本。材料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的才能进入工地,坚决杜绝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返工和增加补救措施费用。
5.3制定健全可行的原始记录制度
原始记录是反映施工和管理活动的原始资料,是进行成本预测、成本控制、消耗分析和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是施工成本控制最基础的工作。所以必须为原始记录提供健全可行的技术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记录人员要与合同、技术、施工、劳资和设备等部门充分协调,认真制定科学易行、讲究实效的原始记录技术保障制度,使原始资料即能达到施工成本控制的要求,又能满足其它各方的管理需要,同时对各原始记录的登记、传递、审核和保管工作也要组织好,并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及时完整地为施工成本控制和其它有关方面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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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治黄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搞好建设管理工作的基础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
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们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目前黄河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二、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是搞好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黄河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项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特别是98大水之后,监理制在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老化、素质低、机构不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为此,首先要继续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的培训学习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通晓整个项目建设的合同文件体系。通过学习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人、因事、因时间、因空间、因环境、因目标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从而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其次,监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监理公司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专业齐全的优势,增添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三是“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四是建议黄河水利部尽快出台监理规范、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示范文本。还要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动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是搞好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条件经过几年的努力,黄河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今后,招标投标工作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不允许在招标工作中曾出现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给招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响应的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的先进经验,改进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四、逐步完善水利建设
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市场,促进黄河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目前,黄河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它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造成了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还只能找政府部门彩缤纷和设计单位,有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建设市场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议黄河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制度等,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
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强化各级黄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了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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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传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必须向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转变。
1、传统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及弊端
(1)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单一,缺乏风险约束机制。水利建设项目大多数是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如防洪、排涝、水土保持工程等,一些项目虽然也有收益,但难以收回投资或投资回收期较长。水利建设项目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投资主体是国家,管理体制是政府主导下的外在制度安排[1]。政府运用财政资金以拨款方式建设水利项目,但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没有一个相应的部门或机构代表政府来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而是由项目单位临时组建“指挥部”等非法人机构负责建设。项目单位不承担筹措和运作资金的责任,使项目投资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给水利公益性投资项目的全局平衡和计划安排造成很大难度。
(2)项目建设管理班子组建方式不合理。传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采用“一次性业主”,即一个项目设立一个管理班子,工程建成后,项目管理班子随之解散,导致业主的各项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另外,项目管理班子的成员一般都是由单位或地区的行政领导担任,缺乏科学的、专业的建设项目管理知识,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
(3)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在传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下,项目建设单位不用偿债,且大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时又是使用单位。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容易只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超出预算。另外,水利项目投资效率低和资金浪费严重问题也表现得越来越突出。
2、传统建设管理体制分析
按照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对寻租理论的定义和阐述,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政府权力因素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是寻租赖以存在的前提[2]。我国传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是没有克服建设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寻租问题。水利工程一般都是以政府为主导者的公益性工程,政府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部分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取私利的现象。
解决寻租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解除权和利之间的寻租关系;二是政府从可能发生寻租的环节中退出来,主要从事宏观决策和监管,不再从事具体的建设管理事务。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正沿着这两条途径前进。
2.1 指挥部制
这种管理模式以组建临时管理机构如领导小组、工程指挥部的形式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管理模式曾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没有明确投入、产权、分配的关系,在资金、质量、工期等出现问题时,难以明确和追究主体责任。
2.2 投资包干责任制
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解决指挥部制投资效率低的问题,开始推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其重新设计了建设过程中各方的制约机制,特别是中下级对上级的责任机制。但是这种承包制和指挥部制并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自营制”建设管理模式,即由国家指派建设单位施工,建成后移交生产单位。基本特点表现为“建管分离,收支分离”,建设单位不管后续的生产运营,因此仍然不能解决设计、建设、生产等环节各自为政的问题,这些部门都不对投资全过程的综合效益负责,造成“业主缺位”。
2.3 项目法人责任制
20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业主缺位”问题,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产权改革,许多建设单位改制成为独立的法人,形成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管理模式。项目法人责任制实际上是依照解决寻租问题的第二条途径进行的制度变革,它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贷还结合”,从而把自营制下分离的建设、运营等环节,以市场经济的形式,由业主整合起来。项目法人责任制确立了业主在整个投资过程(包括筹划、筹资、设计、建设、生产、经营、收益全过程)的核心地位,它以业主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为标准制度。
项目法人责任制仍然存在着项目法人“权责空化、责任虚位”的现象,即项目法人不能有效地履行和承担应有的权责。首先,由于历史原因,设计单位对前期项目的垄断地位已经形成,因此业主最多只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另外,设计单位在投资体制中的地位较特殊,设计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计划立项的依据,因此设计的全过程并没有纳入业主的统一经营范围。其次,在现行体制下,业主对自身的产权约束不严格,寻租现象仍然很严重[3]。再次,监理公司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够,对合同的执行力度不够,很少采取索赔或返工等严厉措施。
3、实施专业化建设管理改革的意义
专业化建设管理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的加大,业主希望在工程生命期内得到更多精确的信息和向导,因此引入了第四方主要参与者——建设管理者,其具有专门的协调管理技能和高效率的管理技巧。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是某种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制度安排的总称,它由建设管理者进行项目的计划、设计及建设,最终达到控制工程进度、成本、质量的目的。
国际上,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从最初的“设计—招标—建设”模式,经过“设计—建设”模式,逐步发展到今天的代理建设模式。在我国,“代建制”是专业化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简称,即政府运用制度规定其投资的建设项目(一般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代建”这种管理模式进行项目建设,并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对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即代建人)的行为进行规范[4]。政府或投资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代理业主行使其项目管理任务。
项目管理是融合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的综合性工作,政府或投资人一般不具备相应的综合知识,因此与设计、承包商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而由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代理,就是采用“他人控制”原则,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益。因此,引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可有效地抑制寻租现象,提高项目管理效益。
4、主要对策
要建立并完善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推行“代建制”。推行代建制,可以简化法人机构,使管理要素通过市场进行配置,实现管理的专业化,解决项目法人责任虚位的问题。在代建制中,工程管理公司与政府、投资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通过市场竞争获得发展动力,体现自身价值。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推行“代建制”的法规,在各地的试行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应在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中大力推行。
(2)促进代建单位的建立和发展。目前的代建单位大多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而来,不可避免地将一些事业单位的陋习继承下来。因此,有必要降低水利工程代建单位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其他行业的建设单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促进代建单位的竞争,从而提高代建水平。此外,代建单位在现阶段的工作比较单一,多数局限于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及周边矛盾的解决处理,而在技术方案的确定、设计优化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有不足之处,因此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促进代建单位的业务拓展。
(3)培育专业化建设管理市场。专业化建设管理要求投资、设计、建设、监理、经营管理等专业化单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遵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和调整自身的定位。专业化建设管理市场主要由代建单位、政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承包商组成,各个要素在建设管理市场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彼此既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培育健全的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市场十分必要,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会对资源在各要素之间的分配进行调节,而政府也应制定法规规范各要素的行为,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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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1.手动工具不可随处丢放
手动工具在携带时需注意:
(1)手动工具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套带里或工具袋、工具桶中,不要放在衣裤的口袋里, 更不要插在腰带上。
(2)对暂时不用的工具,存放位置要得当,安放应平稳,使其不易脱落伤人,不要放在脚手架,架空的管道及机械的部件上。
(3)作业人员之间应手递手的传递工具,不要抛掷;传递带刃口锋利的工具时,要把柄部向着接受工具的人。
(4)对于撬棍之类须用肩扛的工具,在携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使之不与其他物体和人员相碰,放下时要稳。
(5)携带有软线的轻便动力工具时,要注意保护好软线,使其远离尖锐物、热源、油或溶剂,以免损坏或软化绝缘。
2.正确使用手动工具,远离事故
下面简单介绍几中常用手动工具的使用注意事项:
(1)手锯
安装或调换新锯条时,必须注意保证锯条的齿尖方向要朝前;锯割中途调换新条后,应调头锯割,不宜继续沿原锯口锯剖;当工件快被锯割下时,应用手扶住,以免下落伤脚。
(2)丝锥和扳牙
工件应牢固地固定在夹、卡具上;当丝锥折断时,不要用手去触摸折掉处,用夹錾或样冲剔出,断丝时必须要戴好防护镜。
(3)剪刀
●不要将被剪切的工件过近地推向剪轴,这样由于剪口开口较大,工件受切力时,容易向外滑,会造成伤害事故;
●使用剪切刀修剪金属薄板的角边或裂口时,为防止碎片飞出伤害眼晴,作业者必须戴好护目镜;
●剪切时应将工件夹固好,防止工件受力后转动伤人;不要在剪切刀柄上套管子加长剪柄使用。
(4)刮刀
●刀应装有牢固光滑的手柄。因为在刮削时用力较大,如果把柄部脱落或断裂,都会对人造成伤害;特别是在用挺刮法时,刮刀尾部应装配光滑的、接触面较大的把柄,以防伤害作业人员的腹部或身体的其他部位;
●刮刀在不使用时,应放在不易坠落的部位,以防掉落时伤人及损坏刮刀;不要将刮刀同其他手工具放在一个工具袋中,应单独妥善保管;
●被刮削的工件一定要稳固牢靠,高度位置适宜员工的操作,在刮削时,被刮削的工件不许有移动、滑动的现象。
(5)斧
●要经常保持斧和锛的刃口锋利,这样有利于刃口砍入木料,刃口钝的斧和锛在使用时会从木料表面上滑过,而伤及人的腿或脚;
●砍削时必须注意斧头和锛的运动弧线,在这个运动弧线的范围内,不要有诸如钢丝、铁线或藤条、树枝等障碍,以防钩住斧头和锛,从手中滑出造成伤害事故,使用锛时要小心谨慎,看准砍稳;
●在地面上砍劈时,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防护鞋;被砍劈的木料底下要垫上木块;破劈圆木料时,应将木料放在马架子上或枕槽上,以固定住木料,防止木料滚滑而伤及作业人员的脚和腱;
●必须随时注意斧头与把柄的连接是否牢固,防止斧头飞出伤人;在砍削时如遇到疤节,不要硬砍,应从疤节的中心向两边砍削。
(6)锯
●使用钢丝锯时,用力不可太猛,拉锯速度不可太快,以免将钢丝绷断。拉锯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许位于弓架上端,以免钢丝折断时弹伤面部;
●应随时检查锯条的锋利程度和锯架、锯把柄的牢固程度;对锯齿变钝、斜度不均的锯条要及时修理,对绳索、螺母、旋钮、把柄及木架的损坏也应及时修整、恢复后才可继续使用。
(7)凿子
●凿削前,应先将木料放在工作凳上,如果木料长度在40cm以上时,作业人员可坐在木料上面进行操作,打凿子时,一手紧握凿柄,不要便凿子左右摆动,以防锤和斧滑落伤手;
●凿削时应随时注意斧把、锤柄及凿柄的牢固程度,以免斧头或锤头脱飞伤人;不要将木凿子当撬具使用;凿子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不要放在易坠落的部位。
(8)螺丝刀
●不要用螺丝刀旋紧或松开握在手中工件上的螺丝钉,应将工件夹固在夹具内,以防伤人;
●不可用锤击螺丝刀手把柄端部的方法撬开缝隙或剔除金属毛刺及其他的物体。
(9)手钳
不要将手钳当成扳手使用,剪切线材短头时,为防止飞出的短头伤人,短头应朝地下,作业者应戴上护目镜,电工手钳把柄处必须加绝缘套。
(10)锤子
●锤头与把柄连接必须牢固,凡是锤头与锤柄松动,锤柄有劈裂和裂纹的绝对不能使用。锤头与锤柄在安装孔的加楔,以金属楔为好,楔子的长度不要大于安装孔深的 2/3;
●使用大锤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不许用大锤与小锤互打;
羊角锤既可敲击、锤打,又可以起拔钉子,但对较大的工件锤打就不应使用羊角锤。钉钉子时,锤头应平击钉帽,使钉子垂直进入木料,起拔钉子时,宜在羊角处垫上木块,增强起拔力,不应把羊角锤当撬具使用,应注意锤击面的平整完好,以防钉子飞出或锤子滑脱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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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的要求,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的依据,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一般要回答下列问题:
(1)拟议中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
(2)经济、效益是否可行。
(3)财务上是否有利可图。
(4)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资源。
(5)需要多长时间。
(6)需要多少投资。
(7)能否筹集和如何筹集资金。
这些问题可规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工艺技术,二是市场需求,三是财务经济。三者的关系是:市场是前提,技术是手段,核心是经济效益。可行性研究的全部工作是围绕这个核心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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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一、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项目建议书是鉴别项目投资方向,对拟建项目的一个总体轮廓设想,着重从宏观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做出分析衡量,并初步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向决策者提出建议,推荐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建设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
产品方案、市场前景、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资源状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及引进国别和厂商的初步分析;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
项目建设进度的设想;
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测算;
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审批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单位一般是投资人。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或使用政府性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建设的项目,继续实行审批制;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继续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1.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人方式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2.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审批。
3.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审批。
4.对于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
由中央统借统还的项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建议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按照省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除应当报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建议书均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批权限不得下放。
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并不表明项目可以投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只是国家选择建设项目和有根据地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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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2 当现场条件不允许使用液体或气体进行压力试验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同时采用下列方法代替:
(1)所有焊缝(包括附着件上的焊缝),用液体渗透法或磁粉法进行检验。
(2)对接焊缝用100%射线照相进行检验。
3 当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采集者退散
4 压力试验完毕,不得在管道上进行修补。
5 建设单位应参加压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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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经检查合格,满足安装要求;
2、与管道连接的机器、设备已固定、找正完毕;
3、管子、管件、阀门已按设计要求核对无误,经检验合格,并具备有关的技术证件。其内部亦已清理干净,没有杂物;
4、须在安装之前完成的工作,如清洗、内部防腐、脱脂或衬里等进行完毕
在安装前或安装过程中管子搬运和临时堆放时,应注意各种材料的管子分别堆放,不锈钢管及铜、铅管应避免与碳钢接触。
管道安装时应注意使法兰、管件、焊缝等处于便于今后检修的位置,且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安装管道时,应注意使其坡向、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可敷设为0.1%~0.3%的坡度,疏、排水的支管与主管连接时应按介质流向稍有倾斜.为达到要求的坡度,可在法座底板下加金属垫板调整(吊架用吊杆螺栓调整),但垫板不得加于管道与支座之间,垫板宜与预埋件或钢结构焊在一起。
对管内清洁要求较高,且焊接后不易清理的管道(如透平机入口管道、锅炉给水管、机组的循环油、控制油、密封油管道等),其焊缝宜用氩弧焊打底。
穿墙、穿楼板的管道,一般应加保护套管,管道的焊缝不得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在管子与保护套管应填塞石棉或其他不燃材料。穿过屋面的管道一般应有防水肩、防水帽或按设计要求施工。
埋地管道的管子在下管前应按设计要求的防腐等级做好绝缘防腐工作,在运输过程中和安装时应防止损坏绝缘防腐层。埋地钢管在试压之前其焊缝部位不得防腐。埋地管道经试压防腐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之后方可回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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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谢谢楼主分享,十分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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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请问哪位有水利一级建造师教材及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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