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120㎝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2) 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①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面高度为 1.2米,下横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②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2) 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①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面高度为 1.2米,下横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③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
④ 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网作全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