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楼
完全同意7楼的
另:请教21楼的,220起算可踏面有规范依据吗?
好像住宅规范解释为450算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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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完全同意7楼的
另请教楼上的:220算可踏面有规范依据吗?
好像住宅规范解释450为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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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完全同意7楼的
另请教楼上的:220算可踏面有规范依据吗?
好像住宅规范解释450为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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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完全同意7楼的
另请教楼上的:220算可踏面有规范依据吗?
好像住宅规范解释450为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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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220指下部翻台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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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既然是高层,我认为女儿墙的高度1000~1500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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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规范中为净高,即为屋面全部完工的女儿墙净高度!!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2/《住宅设计规范》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3/《住宅建筑规范》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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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450为可踏面,强规高层为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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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栏杆如果下面还有450高的栏板的话就是另外一种说法了
小于450的从楼面算起
大于450的话就可从450处算起
这个在北京专业技术措施上有说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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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啥也不说了,眼泪哗哗的,楼主绝对好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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